索引号 | 12533025MB0T65759N/20231103-0002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供销社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20 |
文号 | 浏览量 |
附件1: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填报日期:2023年3月20日
单位名称 |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
基本支出总额 | 对照决算报表 | 项目支出总额 | 对照决算报表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 442.28 | 442.28 | 100% | 20 | |||||
年度绩效指标(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60分) | 数量指标50分 | 抓党建工作 | 全面完成 | 全面完成 | 10 | ||||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全面完成 | 全面完成 | 7 | ||||||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 全面完成 | 全面完成 | 5 | ||||||
做好法制宣传教育 | 全面完成 | 全面完成 | 2 | ||||||
完成上级供销社安排各项工作指标任务 | 全面完成 | 全面完成 | 10 | ||||||
供销综合改革重点任务落实 | 全面完成 | 全面完成 | 5 | ||||||
稳步推进农民合作社发展 | 全面完成 | 全面完成 | 2 | ||||||
助力乡村振兴 | 全面完成 | 全面完成 | 2 | ||||||
保障化肥等农用物资供应 | 全面完成 | 全面完成 | 2 | ||||||
其它工作统筹推进。 | 全面完成 | 全面完成 | 5 | ||||||
成本指标10分 | 按预算计划,厉行节约,做到收支平衡。 | 全面完成 | 全面完成 | 10 | |||||
效益指标(15分) | 经济效益指标10分 | 对全县供销社系统资产进行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 全面完成 | 基本完成 | 8 | ||||
社会效益指标5分 | 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指导 | 完成全县合作业务指导工作 | 全面完成 | 5 | |||||
满意度指标(5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指导服务满意度调查 |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 96% | 5 | ||||
…… | |||||||||
总分(100分) | 98 | 自评等级 | 优秀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绩效考核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内部绩效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评价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预算编制工作不够细化,导致预算调整率过大。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1、严格控制经费使用,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 2、加强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控制。 3、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 |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