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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533025MB0T65759N-/2022-0622008 发布机构 昌宁县供销社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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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目绩效自评报告(鑫牛畜牧养殖)

2021年度昌宁县鑫牛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黄牛养殖场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昌宁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昌开组〔2021〕5号)文件要求,昌宁县鑫牛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获批实施了昌宁县鑫牛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黄牛养殖场建设项目。现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昌宁县鑫牛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黄牛养殖场建设项目于2021年7月份开始申报,委托天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实施方案》。8月10日县供销社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和部门审核会议通过了《实施方案》。8月17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予以批复,批复新建牛舍(钢架结构)2栋,共计305平方米(1#牛舍242平方米、2#牛舍63平方米);新建精饲料房(钢架结构)24平方米、草料房(钢架结构)56平方米、堆粪房(钢架结构)24平方米、消毒通道(钢架结构)4.5平方米。支砌挡土墙15立方米、化粪池50立方米、消毒池24平方米;购进安装养殖设备设施7台,其中:圆捆机(9QYG—0.5)1台、揉丝机(9ZR—6)1台、饲料粉碎混合机(9FZ—55—13)1台、饲草拌料机(2立方)1台、电动撒料车(9SD—3型)1台、电动铲车(60型)1台、雾化消毒机1台;购进能繁母牛15头;肉牛养殖技术、疾病预防等培训51人次。总投资65.6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50万元,合作社自筹15.62万元。项目于2021年8月20日启动,11月30日完工,工期103天。项目实际完成:新建牛舍(钢架结构)2栋,共计315.73平方米(1 #牛舍249.73平方米、2 #牛舍66平方米);新建精饲料房(钢架结构)28平方米、草料房(钢架结构)60.2平方米、堆粪房(钢架结构)26.88平方米、消毒通道(钢架结构)5.84平方米。支砌挡土墙16立方米、化粪池50.1立方米、消毒池24平方米;购进安装养殖设备设施7台,其中:圆捆机(9QYG—0.5)1台、揉丝机(9RSJ—6)1台、饲料粉碎混合机(9FZ—55—13)1台、饲草拌料机(2立方)1台、电动撒料车(9SD—3型)1台、电动铲车(60型)1台、雾化消毒机1台;购进能繁母牛15头;开展肉牛养殖技术、疾病预防等培训51人次。项目完成总投资65.62万元。

二、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资金65.62万元全部拨付到位(其中:财政资金:50万元,自筹资金15.6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全面完成,绩效得分4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全面完成,绩效得分4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为96%,绩效得分20分。

三、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00分。

附件: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5月31日

附件: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填报日期:2022年5月31日

项目名称

昌宁县鑫牛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黄牛养殖场建设项目

主管部门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鑫牛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 2、县直专项 □ 3、省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分*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50

50

100

20

年度绩效目标1

(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40分)

数量指标

牛舍建设(≥**平方米)

305

315.73

3

精饲料房建设(≥**平方米)

24

28

2

草料房建设(≥**平方米)

56

60.2

2

堆粪房建设(≥**平方米)

24

26.88

2

消毒通道建设(≥**平方米)

4.5

5.84

2

化粪池建设(≥**立方米)

50

50.1

2

设备购进(≥**台套)

7

7

3

能繁母牛购进(≥**头)

15

15

3

培训(≥**人次)

51

51

2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国家标准(≥%)

100

100

4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年)

2021

2021

4

成本指标

牛舍建设(≤**元)

15.62

15.62

2

精饲料房建设(≤**元)

2.08

2.08

1

草料房建设(≤**元)

3.47

3.47

1

堆粪房建设(≤**元)

1.12

1.12

1

消毒通道建设(≤**元)

0.67

0.67

1

化粪池建设(≤**元)

2.43

2.43

1

设备购进(≤**元)

10.31

10.31

2

能繁母牛购进(≤**元)

27

27

2

效益指标(40分)

经济效益指标

产业产值(≥**万元)

187.2

187.2

6

带动增加农户全年总收入(≥**万元)

5.5

5.5

6

社会效益指标

特色产业带动增加脱贫不稳定人口就业人数(≥**人)

1

1

6

受益脱贫不稳定人口数(≥**人)

7

7

6

受益边缘易致贫人口数(≥**人)

5

5

6

可持续影响指标

带动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群体增收(≥**年)

3

1

10

满意度指标(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人口满意度(≥**%)

90

96

10

科技服务、技术指导和农业科技培训人员满意度(≥**%)

90

96

10

总分

100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备注: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