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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533025MB0T65759N-/2021-1117008 发布机构 昌宁县供销社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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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昌隆家禽)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全年中转18000头生猪中转养殖场建设扶贫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昌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全年中转18000头生猪中转养殖场建设扶贫项目。

(二)项目属性

新建。

(三)项目承建单位

昌宁县昌隆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四)项目建设地点

昌宁县柯街镇松林村。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场地平整2520.00立方米,隔离猪舍198.00平方米,中转猪舍234.00平方米,仓库96.00平方米,管理用房120.00平方米,堆粪房30.00平方米,化粪池30.00立方米,无害化处理池8.00立方米,上猪台1个,车辆清洗平台35.00平方米,挡土墙65.00立方米。购置消毒系统1套,冲洗机1台。生猪养殖技术、疾病预防等培训108人次。

2.建设规模

项目建成后合作社年收购、销售肥猪18000头。带动贫困户83户、327人。

(六)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1.投资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66.1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62.04万元,占总投资的93.76%;设备购置与安装费用1.55万元,占总投资的2.34%;工程建设其他费2.58万元,占总投资的3.90%。

2.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66.17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资金50.00万元,占筹资总额的75.56%,合作社自筹16.17万元,占筹资总额的24.44%。

(七)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3个月,即为2020年9月至11月。

(八)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成后,年收购、销售肥猪18000头,平均销售单价按3080元/头计,预计实现收入5544.00万元,扣除成本5529.90万元(含肥猪收购成本、饲料费、人员工资、水电费等),实现盈余14.10万元,投资回收期4.7年。合作社新增就业人员5人。

2.扶贫效益

项目实施,采取“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以适当高于市场价订单收购、全程提供养殖技术及免疫服务、按交易量(额)返利、按股份分红等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合作社扶贫带动作用。具体如下:

(1)项目建成后,合作社预计年均增加盈余14.10万元以上,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实现可分配盈余11.98万元,户均返利、分红可增加1109.00元以上。

(2)项目建成后,合作社可增加长期就业岗位5个(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可为5个家庭每年增加收入2.40万元。

(3)项目的实施,将投入的财政资金50.00万元形成的资产量化给社员,增加社员参与合作社分红的股份比例。一是先以20%(10.00万元)平均量化给8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社员,每户增加股份份额1204.80元;二是再将80%(40.00万元)平均量化给108户社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社员又增加3703.70元,共计增加股本4908.50元。其他25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社员每户增加股份金额3703.70元。

(4)项目实施后,保证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社员有持续稳定的收入。2020年至2022年连续3年,合作社收益分配优先保证建档立卡贫困户社员每年每户不低于603.00元后再向其他社员分配(实际分配额大于603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社员,以实际分配额兑付,不足603.00元的,合作社实行预分配补足603.00元兑付,补差金额在2022年以后的分配中逐年扣回)。2023年起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建档立卡贫困户社员与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社员享有同等权利参与合作社收益分配。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项目实施的领导小组:为加强对项目实施的领导,合作社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法人代表任组长,合作社监事长、副理事长、财务经理、成员代表等有关人员为成员,下设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严格遵守项目的设计、编报、组织实施和管理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建设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作为项目主管单位,专门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申报资料认真审核、项目实施过程中实地查看认真监督、在项目完成时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并作出真实的绩效评价。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66.17万元全部拨付到位(其中:财政资金:50万元,自筹资金16.17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全部按照预算执行完成,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保证财政资金发挥其综合效益,在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按照《昌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完善运行机制,强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严格执行县级供销社报账制,按项目进度拨付工程款,按规定范围使用资金,做好建设中的预算、决算、监督和考核分析工作。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全面完成,绩效得分39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全面完成,绩效得分4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测评为95%,绩效得分20分。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99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应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可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目标不够明确。因本单位内控人员不够专业,导致绩效指标制定的相对模糊。以后将邀请专业内控机构对本单位内控工作进行指导和加强相关业务人员培训学习,逐步提高业务水平。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