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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533025MB0T65759N-/2021-1117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供销社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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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生态鸡)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鸡飞镇鸡飞村生态鸡产业发展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2020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鸡飞镇鸡飞村生态鸡产业发展项目。

(二)项目属性

新建。

(三)项目承建单位

昌宁县飞鸡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四)项目建设地点

昌宁县鸡飞镇鸡飞村。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内容

新建畜禽粪便处理厂1个,新建肉禽类初加工厂1个,新建鸡舍600平方米;以及厂区其他配套建设附属设施等。

2.建设规模

新建轻钢架结构简易彩钢瓦厂房300平方米,粪便加工处理设施设备1套;新建肉禽类初加工厂1个。新建轻钢架结构简易彩钢瓦厂房200平方米,购置加工设备1套,建设30立方米冻库1个;新建土鸡圈舍600平方米。其它配套建设附属设施。包括架设10kV线路700米,安装100千瓦变压器1台。

(六)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1.投资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108 万元,其中:畜禽粪便处理厂投资60.18万元,肉禽类初加工厂投资19.72万元,新建成鸡舍投资15万元,附属设施13.1万元。

2.资金筹措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08万元,其中:申请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00万元,占筹资总额的92.59%,合作社自筹8万元,占筹资总额的7.41%。

(七)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8个月,即为2020年4月至11月。

(八)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项目预计直接带动农户138户41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0户202人。项目通过实施畜禽类粪便处理厂及禽类肉初加工厂之后,依托现有养殖条件及年存栏量,合作社年出栏土杂鸡约70000羽,土鸡18000羽,加工粪便销售有机肥1500吨,按土杂鸡40元/羽、土鸡65元/羽、畜禽有机肥800元/吨的单价计算,预计实现销售收入517万元,可实现年利润103.4万元,除去合作社经营成本40%,年助农增收约60万元,受益户年户均增收约4300元。另外,项目的实施,将辐射带动鸡飞镇10个村(社区)大力发展土鸡养殖,并由合作社按照高于当地市场价至少2元/公斤的价格统一收购,统一加工、统一出售,土地流转方面也为部分农户增加收入,预计辖区内养殖户在现有基础上户均增收600元。

2.扶贫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一是贫困户增收效益。通过项目带动,合作社成员及其他贫困户将自己的散养土鸡交售到合作社,获得稳定的交易收入。项目实施期间,预计用工30人,项目运转以后,预计用工8人,可优先吸纳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到合作社务工,增加劳务收入。项目建成后,大部分贫困户畜禽粪和土鸡便可统一销售给合作社进行初加工处理,也为贫困户带来一定额外增收;贫困户以现金入股到合作社,依法获得分红返利收入。二是鸡飞村集体以项目资金形成的资产入股到合作社,前3年,村集体按不低于财政资金投入总额的6%享受合作社预分红,三年后,村委会可优先考虑与合作社继续合作,村集体按所属产权比例参与合作社利益分配。村集体收益,一部分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一部分用于村委会设置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服务村组公益事业,从而使建档立贫困户再次“以劳获酬”;另一部分可对特殊特困户给予无偿救助金。项目预计带动农户138户41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0户202人。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项目领导小组

为组织实施好2020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鸡飞镇鸡飞村生态鸡产业发展项目,层层成立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抓好项目实施。县供销社成立2020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鸡飞镇鸡飞村生态鸡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供销社主任担任任,县供销社分管项目的副主任、鸡飞镇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供销社相关股室负责人、鸡飞村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供销社,具体负责宣传发动、技术指导、资金管理等项目建设日常事务。鸡飞镇鸡飞村成立由挂村领导任组长,村党总支书记、合作社理事长任副组长,其他驻村人员及合作社理事会成员为成员的鸡飞镇鸡飞村生态鸡产业发展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合作社,由合作社理事长任办公室主任。

2.制定建设管理制度

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108万元全部拨付到位(其中:财政资金:100万元,自筹资金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全部按照预算执行完成,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保证财政资金发挥其综合效益,在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按照《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合组〔2014〕2 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完善运行机制,强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即施工方根据项目进度向县供销社提出资金拨付申请,资金拨付后及时提供支出发票报账核销。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全面超额完成,绩效得分4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全面完成,绩效得分4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测评为95%,绩效得分20分。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应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可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目标不够明确。因本单位内控人员不够专业,导致绩效指标制定的相对模糊。以后将邀请专业内控机构来对本单位内控工作进行指导和加强相关业务人员培训学习,逐步提高业务水平。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