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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533025MB0T65759N-/2021-0107008 发布机构 昌宁县供销社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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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嗨森中草药合作社)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鸡飞镇干塘村中草药产业发展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2019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鸡飞镇干塘村中草药产业发展项目。

(二)项目属性

新建。

(三)项目承建单位

昌宁县嗨森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

(四)项目建设地点

昌宁县鸡飞镇干塘村。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种植中药材600亩(套种),其中:林下种植黄精300亩、活林木仿野生石斛种植300亩;配套建设相关基础设施,其中,蓄水40立方米水窖3个,购置安装水浇地水管2000米,建设基地铁丝围栏3000米,购置安装10摄像头监控设备1套,建设管理用房120平方米。

(六)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342万元。

1.林下种植黄精(173.25万元)

(1)购买黄精种芽54吨,25元/公斤,共计135万元;

(2)地租:25元/亩.5年,300亩共计0.75万元。

(3)腐熟农家肥:1000元/吨,75吨共计7.5万元。

(4)人工费(劳务费):1000元/亩,300亩共计30万元。

2.石斛种植(147.75万元)

(1)购买石斛种苗25.2万株,5元/株,共计126万元;

(2)地租:25元/亩.5年,300亩共计0.75万元。

(3)人工材料费:700元/亩,300亩共计21万元。

3.基础建设(21万元)

(1)配套建设水窖3个,每个蓄水40立方米,1万元/个,共计3万元。

(2)水浇地水管2000米,5元/米,共计1万元。

(3)建设基地铁丝围栏3000米(带施工),10元/米,共计3万元。

(4)购置安装10摄像头监控设备1套,投资3.8万元。

(5)建设管理用房120平方米,850元/平方,共计10.2万元。

(七)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7个月(不含前期工作),即2019年6月—2019年12月。

(八)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1)林下种植及劳动务工带动群众增收:项目建设5年一个周期,预计可实现总产值900万元,其中,黄精300亩,每亩总产量1000公斤,每公斤销售价按20元计收入可达600万元;石斛300亩,每亩总产量150公斤,每公斤销售价按20元计收入可达300万元。预计成本合计537万元,其中,黄精300亩种植成本按0.57万元/亩计171万元,五年管理费按0.4万元/亩计120万元,采挖费按0.15万元/亩计45万元,套种石斛300亩种植成本按0.57万元/亩计171万元,五年管理采摘费按1万元/亩计30万元。按优先返还2019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中草药种植项目资金成本100万元的原则,扣除预计总成本后,5年预计可实现利润363万元,经济效益可观,合作社社员收入增加明显。同时,合作社有偿提供种子种苗,免费指导种植技术,保底价回收产品,辐射带动周边更多村社农户发展种植,在保护好生态资源的同时,建立了带动群众长效增收致富的产业体系。黄精、石斛套种种植期间,需劳务用工3750人次/年,按照扶贫项目资金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的要求,全部劳务用工都是用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个工日为80元,户均增收2400元/年。

(2)合作社流转土地直接增加群众收入:合作社土地流转300亩,惠及直接受益农户20户71人,户均增收750元/年。

2.社会效益:坚持“规划引领、政策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基本思路,全力推进“中草药种植农业产业化”。项目实施后可充分带动合作社132户社员(含4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是解决就业,拓宽农户增收渠道,提高农民收入,加快经济发展,带动农户脱贫解困的现实需要,有效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为昌宁县实现2018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脱贫、贫困县脱贫摘帽奠定了坚实的产业发展基础。通过项目的实施,合作社有偿提供种子种苗,免费指导种植技术,保底价回收产品,带动周边更多村社农户发展种植,可以带动(覆盖)非社员300户参与中草药种植,对项目区产业种植和增强区域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具有显著效果。带动农户发展中草药产业,是山区群众脱贫致富的首选产业,社会效益显著。

3.扶贫效益:干塘村2019年—2022年连续4年每年预分红6万元,其中:2万元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4万元用于设立公益性岗位费用。贫困户通过到合作社务工增加收益,项目的实施,合作社有偿提供种子种苗,免费指导种植技术,保底价回收产品,带动周边更多村社农户发展种植,为贫困劳动力提供了就业机会,增进中草药种植农户的种植技术,提高种植水平,经济效益可观,将促进群众增收,进一步巩固扶贫成果,同时建立了带动群众长效增收致富的产业体系,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合作社通过提供技术保障和按市场价回购产品服务,直接带动鸡飞镇干塘村11个村民小组178户595人增收,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8户403人。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昌宁县嗨森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法定代表人任组长,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干塘村村委会总支书记为成员,下设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负责处理项目建设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沪滇协作扶贫项目实施的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的设计、编报、审批工作;项目批复后,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制、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招投标、设备设施、种苗采供采取竞争性谈判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和管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项目建设内容,并组织项目初验。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作为项目主管单位,成立了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会统股、合指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为成员,下设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负责处理项目实施管理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联合社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最后报县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审批。项目批复后,立即启动项目建设工作,并严格执行公示制,适时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和开展实地督查检查,对项目建设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内容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建设,按期完工。项目资金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要求进行审批、报账和拨付,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根据合作社项目建设初验结果和申请,认真组织本部门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并作出真实的绩效评价。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342万元全部拨付到位(其中:沪滇扶贫协作资金:100万元,自筹资金242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全部按照预算执行完成,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为保证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发挥其综合效益,在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按照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县级供销社报账制,按项目进度拨付工程款,按规定范围使用资金,做好建设中的预算、决算、监督和考核分析工作。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全面超额完成,绩效自评得分5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全面完成,绩效自评得分3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指标全面完成,绩效自评得分10分。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应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项目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可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目标不够明确,因本单位内控人员不够专业,导致绩效指标制定的相对模糊。今后将邀请专业内控机构来对本单位内控工作进行指导,同时加强对相关业务人员培训学习,逐步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适应项目建设工作需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