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33025MB0T65759N-/2021-0107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供销社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1-07 |
文号 | 浏览量 |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石榴种植基地管理提升扶贫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昌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石榴种植基地管理提升扶贫项目。
(二)项目属性
新建。
(三)项目承建单位
昌宁县玖润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四)项目建设地点
昌宁县卡斯镇大水平社区。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灌溉工程:蓄水池100立方米,DN50 PE抽水管700米,DN32 PE输水管1500米,滴灌带60000米,闸阀、三通、直接、旁通等1批,水井2口,水井房8平方米;建设供电工程:输电电线460米,电线杆1批,供电线(至水井)700米,电表、配电箱等1项;购置管道加压泵2台,多级深井潜水泵2台,小型旋耕机4台,手推式打药机1台,背负式电动喷雾器5台,60型挖机1台,拖车1台。
项目建成后,合作社管理提升石榴种植基地84亩,盛果期年产突尼斯软籽石榴168吨。
(六)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1.投资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65.6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63.58万元,占总投资的96.80%;工程建设其他费2.1万元,占总投资的3.20%。
2.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65.68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资金50.0万元,占筹资总额的76.13%;企业自筹15.68万元,占筹资总额的23.87%。
(七)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5月,即为2019年6月至10月。
(八)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预计2022年起为盛果期,盛果期年产突尼斯软籽石榴168吨,销售单价按每吨2.0万元计算,预计实现销售收入336.0万元,扣除成本250.6万元,实现盈余85.4万元。合作社增加就业岗位4个(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年实现务工收入2.8万元。
2.扶贫效益
项目实施,通过采取“合作社+基地+农户(贫困户)+市场”的模式,合作社实行“五统一”管理方式,连续为贫困户分红返利,实现了“贫困户分红+合作社盈余+农民增收”三方共赢,巩固脱贫摘帽成果,持续增加农民收入,让贫困户能够持续增收。具体如下:
(1)贫困户通过将土地流转出来统一经营种植石榴,土地流转期限为10年,土地流转费为每年每亩800元,每5年一付,贫困户可获得持续、稳定的土地流转费收入。项目实施带动卡斯镇大水平社区建档立卡贫困户20户(流转土地27.86亩),每年土地流转总收入2.23万元,户均收入1114元。
(2)项目实施后,盛果期年利润85.4万元,按30%提取公积金后可分配盈余约60万元,86户成员户均收入6900多元。
(3)项目建成后,合作社可增加长期就业岗位4个(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可为4个家庭年增加收入2.8万元,增收总额22.4万元。合作社石榴基地每年需季节性临时用工40人(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务工),可获得每人90元/天的劳务收入,劳务用工天数150天,人均实现收入13500元,增收总额54万元。
(4)项目的实施,使社员参与分红的股份份额(金额)不同程度增加。其中,5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第一次增加份额2000元(按申请财政资金20%资金形成资产优先量化配股到贫困户成员账户);第二次增加4593元(按80%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平均量化到所有成员账户),共计增加股金6593元;其他36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社员每户增加股金4593元(按80%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平均量化到所有成员账户)。
(5)项目实施,50户建档立卡户社员2019年至2021年连续3年每年可获得合作社预分红1000元/户,合作社分红总额50000元/年;3年合计3000元/户,分红总额150000元。2022年起按在合作社中的股份比例及每年的交易量(额)参与合作社分红返利,同时招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到合作社务工,鼓励其种植石榴且不低于市场价收购,保证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社员有持续稳定的经济收入。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项目实施的领导小组:为加强对项目实施的领导,合作社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法人代表任组长,合作社监事长、副理事长、财务经理、成员代表等有关人员为成员,下设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严格遵守项目的设计、编报、组织实施和管理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建设。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作为项目主管单位,专门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申报资料认真审核、项目实施过程中实地查看认真监督、在项目完成时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并作出真实的绩效评价。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65.58万元全部拨付到位(其中:财政资金:50万元,自筹资金15.5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全部按照预算执行完成,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保证财政资金发挥其综合效益,在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按照《昌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完善运行机制,强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严格执行县级供销社报账制,按项目进度拨付工程款,按规定范围使用资金,做好建设中的预算、决算、监督和考核分析工作。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全面超额完成,绩效得分5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全面完成,绩效得分3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4.满意度测评为98%,绩效得分8分。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98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应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可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目标不够明确。因本单位内控人员不够专业,导致绩效指标制定的相对模糊。以后将邀请专业内控机构来对本单位内控工作进行指导和加强相关业务人员培训学习,逐步提高业务水平。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