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33025MB0T65759N-/2022-1024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供销社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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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7501000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及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抓好供销合作社的深化改革和发展工作。
(3)负责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工作,制定和实施昌宁县“乡村流通工程”规划。
(4)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划、组织、引导、服务和管理工作。
(5)管理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指导、监督下属公司(厂)、基层供销合作社搞好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6)制定和实施“乡村流通工程”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农民社员等培训工作。
(7)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8)总结、交流和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典型经验,加强与县内外有关组织和社团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建工作成效明显。
2.系统考核指标圆满完成。
3.供销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4.农民合作社发展规范进一步提升。
5.沪滇协作、涉农资金整合项目顺利推进。
6.挂包帮扶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7.意识形态工作有新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收入合计13,175,682.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75,682.4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9,376,332.02元对比增加3,799,350.39元,增长40.52%,增长主要原因2021年增加了5,200,000.00元沪滇合作项目资金和5,500,000.00元的财政整合涉农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支出合计13,246,117.44元。其中:基本支出2,546,117.44元,占总支出的19.22%;项目支出10,7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80.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9,376,332.02元对比增加3,799,350.39元,增长40.52%,增长主要原因2021年增加了5,200,000.00元沪滇合作项目资金和5,500,000.00元的财政整合涉农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46,117.4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5,896.99元对比增加540,220.45元,增合26.93%,主要原因是增加合作社产业发展补助资金200,000.00元及合作社规范提升补助资金140,000.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78,762.18元,占基本支出的73.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7,355.26元,占基本支出的26.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00,000.00元,增长46.57%,增长主要原因2021年增加了5,200,000.00元沪滇合作项目资金和5,500,000.00元的财政整合涉农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46,117.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9,305,896.99元对比增加3,940,220.45元,增长42.34%,增长主要原因2021年增加了5,200,000.00元沪滇合作项目资金和5,500,000.00元的财政整合涉农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11,216.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资金1,290,136.00元(其中:基本工资539,055.00元,津贴补贴696,717.00元,奖金54,364.00元);商品及服务支出493,295.72元(其中:办公费207,500.00元,邮电费5,572.00元,培训费4,518.00元,公务接待费2,177.00元,工会费23,278.72元,交通费110,250.00元,其他商品服务14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785.00元(遗属补助27,785.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8,170.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7,267.20元;职业年金43,278.22元,就业补165,451.84元,抚恤金222,173.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6,931.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96,898.7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0,033.0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7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8%。主要用于昌宁县同兴果蔬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等11个专业合作社产业发展补助资金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9,79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90.42元,工会费3,607.70元,差旅费5,00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77.00元,完成预算的43.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77.00元,完成预算的43.5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尽量减少接待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6,505.00元,下降74.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505.00元,下降74.9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尽量减少接待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177.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7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7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供销部门对本单位指导工作及产业调研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7,355.2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8,190.47元,增长96.76%,主要原因本级财政增加了200,000.00元的办公经费及140,000.00元产业发展示范补助资金。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207,500.00元。
(2)邮电费5,572.00元。
(3)公务接待费2,177.00元。
(4)工会费23,278.72元。
(5)其他交通费110,250.00元(公车补贴110,250.00元)。
(6)其他商品服务140,000.00元。
(7)培训费4,518.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2,715,823.2元,其中,流动资产2,703,295.79元,固定资产12,527.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95,010.4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34.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715823.2 | 2703295.79 | 12527.41 | 12527.41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0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1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表(GK 12-1至12-11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7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