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33025MB0T65759N/20240312-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供销社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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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市供销社“三农”工作部署安排,坚持为农服务初心使命,推动全县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
(2)指导和服务全县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和发展工作。
(3)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支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4)按照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推动全县食用菌产业做大做强,指导全县供销企业和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
(5)负责指导全县供销系统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组织、 规划、协调、建设和服务,推动发展基层供销社、农民合作社、 综合服务社、消费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专业协会、行业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加强行业内的文化建设、信息服务,增强农村社会化服务能力;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直属企业开展电商服务,打造物流设施和物联网,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6)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加强法治建设和治理机制建设,依法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依法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依法保护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社员的合法权益,依法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双线运行机制。
(7)指导供销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县域流通体系建设,培育供销品牌和驰名商标,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同农民的联系。
(8)组织开展对供销社社员和职工教育培训,为全县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9)负责社有资产运营,保持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合作股、监事会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纳入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及《云南省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653,734.4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0,631.2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00,000元。供销社往来资金比2023年预算减少1,000,000元,减少原因202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划归农业农村局管理,合作社项目相对减少。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1,596,656.84元,同比下降37.56%,主要是一是供销社往来资金比2023年预算减少1,000,000元,减少原因农民专业合作社划归农业农村局管理,合作社项目相对减少;二是在职人员比2023年减少5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预算644,896.31元。其他收入1,000,000元,与上年比减少1,000,000元。供销社往来资金比2023年预算减少1,000,000元,减少原因农民专业合作社划归农业农村局管理,合作社项目相对减少,导致合作社项目自筹资金相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53,734.49元,其中:本年收入1,650,31.26元,上年结转收入3,103.23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53,734.4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596,656.84元,同比下降26.51%,主要是在职人员比2023年减少5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预算644896.31元。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53,734.4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53,734.49元,其中:基本支出1,550,631.2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96,656.84元,同比下降50.73%,主要是一是供销社往来资金比2023年预算减少1,000,000元,减少原因农民专业合作社划归农业农村局管理,合作社项目相对减少;二是在职人员比2023年减少5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预算644,896.31元。其他收入1,000,000元,与上年比减少1,000,000元。供销社往来资金比2023年预算减少1,000,000元,减少原因农民专业合作社划归农业农村局管理,合作社项目相对减少,导致合作社项目自筹资金相对减少。项目支出103,103.2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3,103.23元,主要原因增加“云上昌宁”区域品牌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元预算及2023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结余部分3,103.23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安排1,550,631.26元。其中:人员经费1,430,866.78元;公用经费119,764.4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功能科目分组为:
1.2080501行政单位退离休人员经费10,000元,主要于机关退休人员春节慰问;
2.2080502事业单位退离休人员经费400元,主要于机关退休人员春节慰问;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156,195.84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
4.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8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缴纳职业年金;
5.2080801抚恤金(遗属补助)27,432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遗属补助;
6.2101101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73,321.25元(其中:大病保险1,568元,基本医疗保险66,853.25元,医疗费补助4,9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保险196元(退休人员大病保险)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大病保险支出;
8.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5,761.24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9.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1,736.45元(工伤保险),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0.2160201行政运转1,085,588.48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员支出(其中:基本工资380,736元,津贴补贴455,760元,年终一次性奖31,728元,公务员绩效奖108,000元,公用经费20,000元,工会经费17,364.48元,公车补贴72,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5个项目,资金共计1,103,103.23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5个,资金共计1,103,103.23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7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主要原因单位本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7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次,共计接待8人次,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精打细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公务用车,因此本年不安排此项预算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见附表(05-2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00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减少4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2,013,944.49元,其中,流动资产2,011,831.41元,固定资产2,113.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809.6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946.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48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