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33025MB0T65759N/20231112-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供销社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2-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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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县供销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供销社的指导帮助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市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文件精神,深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坚定供销社为农服务方向,深入推进供销综合改革,大力发展合作经济,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助力乡村振兴,供销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稳步发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建工作成效明显。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抓好统筹谋划,压实责任体系。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在供销社不折不扣落实。二是突出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根本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做到政治上清醒,行动上紧跟。目前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带头上党课5次。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深入推进党员志愿服务常态化。三是突出示范引领,以项目化方式推进党建示范创建。在党支部建设上,依据不同领域党组织的工作性质,开展党的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在党员队伍建设上,坚持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采取集中培训与日常教育、个人自学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在构建新时代大党建工作格局服务发展上,组织机关在职党员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和“志愿者服务”。党组制定了3件《我为群众办实事行业“为民服务清单”》、制定了3个《我为 群众办实事领导班子“重大民生实事计划”》,机关9名党员制定了21件《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民服务清单”》,真真切切地做到为民服务,促进乡村治理和社会及供销经济发展.四是做实日常监督,筑牢思想防线。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运用干部职工例会、主题党日等载体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做到警钟长鸣。五是抓实“清廉昌宁”建设,深化以案促改推进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常态化。六是扎实开展好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各项指标圆满完成。完成经营总额(含合作社)295061万元,比同期250012万元增长18.00%;完成利润5597万元,比同期 3825万元增46.00%;;发展专业合作社24个,比去年同期18个增33.33%,占年计划15个的160%;销售各种化肥20121吨,比同期24411吨降17.57%;完成食用菌产量13500吨,占年计划12800吨的105.47%,实现产值38190.3万元,占年计划37800万元的101.03%。
(三)供销综合改革重点任务有效落实。一是持续推进基层供销社分类改造提升。积极争取科协农产品展馆扶持资金10万元,依托“云上昌宁”建设,对达丙供销社进行改造,提升基层社为农服务功能,为供销系统为农服务增添新抓手。二是围绕开放办社的思路,持续推动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以“村委会+合作社+供销社”模式在田园镇九甲社区、珠街乡从岗社区、翁堵镇立木山村和温泉镇联席村新建村级供销社4个,将为农服务功能向村级延伸,促进当地产业发展,有效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夯实系统组织建设,成功召开昌宁县供销社第八次代表大会,回顾总结昌宁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历程,研究谋划昌宁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安排部署今后五年昌宁供销改革发展主要任务,选举产生了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八届理事会和监事会。四是落实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定期对供销系统内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情况进行摸排收集整理,并做好项目储备。结合“十四五”规划,今年争取到涉农资金45万元实施冷链物流建设项目1个。五是完成昌韵供应链有限公司重组,针对“云上昌宁”运营以来,各参与企业思想认识存在差距,推动乏力的困难问题。县供销社迅速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关于“云上昌宁应由县供销社牵头抓,实现控股保证云上昌宁公益为民”的指示精神,牵头召开昌韵链公司股东大会,与各股东面对面谈话,去伪存真,抓牢入口关,留下实实在在愿意干事创业的企业继续参与“云上昌宁”建设推进。经股东大会通过并形成决议:原9个股东退出3个,剩余6个股东由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管理中心占股51%。其余股东分别占股9%—11%不等。
(四)农民合作社发展稳步推进。一是积极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今年以来,新发展合作社18个,截止9月底,全县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87个,其中:种植业259个、林业67个、畜牧业109个、渔业2个、服务业138个、其他类12个。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5.7亿元,入社成员4.7万户。有服务社89个(综合服务社29个、农资服务社60个),行业协会7个,联合社8个,全县共累计发展“两社一会”691个。二是强化指导服务。规范合作社内部管理。定期查询合作社数据信息,整理更新合作社台账,以现场指导、集中培训、督促检查等形式提高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2022年规范提升合作社30个,围绕合作经济组织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知识组织开展了7期126人次的教育培训。三是坚持示范带动,典型引领的工作思路,按照合作社自愿申报,乡审核、县联审联评等程序择优推荐国家、省、市、县各级示范社,扎实开展示范社创建工作,以示范促发展,提高合作社发展质量。2022年获批国家级示范社1个,省级示范社7个,市级示范社7个,申报县级示范社11个,县级示范用水组织1个。四是加强贫困村劳务合作社建设。为达到每个脱贫村必须建1个劳务合作社的目标,积极与人社局和13乡镇对接,指导脱贫村建设劳务合作社,目前全县62个脱贫村中已有51个脱贫村建有劳务合作社或由其他劳务合作社带动,还有4个乡镇的11个脱贫村无劳务合作社,目前正在推动该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考核指标。第六,加强“空壳社”专项清理及“回头看”工作。2019年5月以来,配合农业农村局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对排查出的115个空壳社对象分类指导,分类处理。持续对“空壳社”清理开展回头看,及时了解合作社运行情况,确保其发挥作用。
(五)产业帮扶顺利推进。一是积极发挥主责部门作用,对运行好、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进行项目扶持,推动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年争取财政涉农整合资金615万元,实施产业发展项目9个,目前已经开工建设7个,中期增加的2个项目实施方案以通过评审,待县级批复后马上开工。根据扶贫资产后续管理的要求,对已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进行跟踪问效,对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分红返利、资产量化等进行督促指导,结合扶贫资产后续管理相关要求,对扶贫项目中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登记造册,完成了资产移交手续,制定了昌宁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合作社加强资产管理,确保扶贫资产发挥效益。二是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村委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建立健全公司“绑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绑定”农户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并以土地流转、股份合作、订单收购、吸纳务工就业等方式,进一步筑牢低收入群体与新型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目前全县有30个企业绑定122个合作社,122个合作社绑定农户22935户,其中脱贫户20104户。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双绑率达99.6%。三是配合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根据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要求,按月开展“三类对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通过数据比对将部门扶持情况报送指挥部。四是主动帮助合作社对接电商平台和农产品展销平台,提升本地农产品知名度。依托“扶贫832”平台以及东北大学、西南大学等政府采购需求,推荐了3个合作社7个农产品进行宣传及销售,推荐2家合作社参加保山市举办的2022年农民丰收节暨京东农特产购物节“保山小粒咖啡”系列宣传活动。帮助1个合作社对接供销“云品惠”电商平台产品上线,线上销售额达21万元。
(六)挂包帮扶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一是加强领导。认真紧紧围绕脱贫人口持续增收的工作目标任务,按照《昌宁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压实挂包帮扶责任推动脱贫人口增收的通知》(昌巩固振兴指办发〔2022〕7号)要求,深入开展“三深入”工作,根据各农户具体情况制定巩固措施,确保群众脱贫不反弹。二是锁定增收目标。紧紧围绕全面消除年人均纯收入低于7000元以下的脱贫户,脱贫人口年收入增长22.3%以上的目标,挂包责任人与脱贫户共同制定落实“一户一策”方案,帮助脱贫人口推动增加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以及支出减少等相关工作,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三是加强消费帮扶工作,鼓励挂包帮扶责任人每年采购帮扶村(社区)农特产品,每人每年采购金额不低于900元,优先购买年人均纯收入低于7000元以下的脱贫户的农特产品,再向其他群众购买。至9月,县供销社9名挂包帮扶责任人采购肉类、茶叶、果蔬等农特产品8320元,已全部完成今年消费帮扶任务。四是克服单位经费困难的实际,筹措资金给予新河村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经费5000元,抽调人员积极参与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切实发挥挂包帮扶责任。
(七)化肥等农用物资供应满足需要。县供销社紧紧围绕为农服务的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切实按照《昌宁县2022年粮食生产意见》要求。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积极联合县农资公司做好物资调配工作,保障春耕备耕所需农资供给,切实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贯彻落实“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要求,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组织服务体系,通过合作社和农资公司指导组织农民科学施肥、合理用药、产品销售等服务,切实提高为农服务水平,销售各种化肥20000吨,保证了我县大小春粮食的化肥农药供应,满足农民生产需要。
(八)食用菌产业发展有序推进。按照政府引导,合作社为主导,群众自愿,效益推动的产业发展原则和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农民合作化,加工现代化的发展方向,积极引导做好食用菌产业发展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完成食用菌产量 11008吨,占年计划12800吨的86.09%,同比减8.62%,实现产值146600万元,占年计划86.74%,同比减11.38%,预计年底能完成目标任务。
(九)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提升公民法律素质。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执法,全体党员干部法制观念明显提升。二是有效落实昌宁县供销社普法教育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县宣传教育,提升我社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运行质量。三是开展依法行政进企业,组织专业合作社法人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了供销社基层干部队伍依法治社,依法治企的能力,基层干部依法管理企业的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按照“处理一件纠纷,上好一堂法制课,教育一片群众,稳定一方民心”的目标,把矛盾纠纷化解和普法教育相结合,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维护了社会和企业的稳定,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多措并举,普法阵地建设到位。县供销社在学习例会上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在网络媒体上加强学习宣传,在警示教育活动中播放法制专题片等形式,积极营造浓烈的法治创建舆论氛围。通过强有力的普法宣传教育,我社职工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各类矛盾得到遏制。
(十)其它工作统筹推进。落实“基层减负行动”部署,推动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疫情防控、扫黑除恶、应急储备、信息宣传、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综治维稳、依法治社、禁毒防艾、来信来访、保密、老干部等各项工作筹推进,成效明显。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总体来看,2022年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完成了各项考核重点工作及经济指标,但与县委、县政府和市供销合作社的要求相比,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下步工作中,县供销社将及时找准差距,着力破解,强化干部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工作有效开展。主要表现在:
一是基层党建工作仍需持续加强,供销系统人才队伍年龄结构不尽合理。核定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事业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监事会主任1名(副科级),股室领导职数3名,内设3个股室。目前,县供销社在职干部12名,协助县档案馆工作3名,抽调县政府中心工作1名,驻村扶贫工作队1名,在单位上班7名。年龄50岁以上8人,最大的59岁、最小的36岁,平均年龄51.6岁),创业兴业激情减退,担当精神弱化,为农服务能力不足。二是由于历史原因,基层社存在底子薄、项目少、缺人员、缺资金,资产陈旧、经营服务传统单一,甚至无业务开展等问题,资产保值增值难,为农服务基础差。三是合作社自身经营能力较弱,规范化建设有差距,社员缺乏合作意识,组织化程度低,产业发展困难。合作社政策项目支撑不足,合作社发展壮大难度大,带动群众发展乏力。四是“云上昌宁”区域公共品牌创建工作存在差距。一方面缺乏项目及资金支持,推动乏力。其次是部门合力尚未形成,运营管理任重道远。五是社有企业改制难度大。根据上级社关于社有企业改制的相关要求,要将社有企业改为公司化运作,目前昌宁供销社有社有企业5个,其中综合加工厂处于歇业状态,无人员,资产由资产管理中心代管;鼎航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有员工5人,效益不高,仅能维持基本运转;资产管理中心无实际员工,主任由鼎航中心员工兼任,出纳由县社机关职工兼任;13乡镇基层社大都无人员,有人员的也马上面临退休,无经营活动,将社有企业和基层社改制为公司存在困难。
三、2023年工作计划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三农”工作大局,以为农服务为根本宗旨,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综合能力、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突出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根本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领导重要论述,扎实抓好《党委关于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聚力落实,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激发资产管理中心活力,挖掘社有资产效益,注入发展动力。当前我社资产管理工作效益不高的问题,有历史原因,更多的是机制体制的原因及执行力的原因。从健全完善资产管理激励机制、规范基层社账务、充分盘活社有资产、创新投融资渠道等方面入手,加大社有资产管理力度,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推进基层社改造升级,重塑供销形象,壮大供销社“根系”。一是持续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改造,夯实为农服务基础。强化供销社是党领导下为农服务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全面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健全完善基层社治理机制。紧抓供销综合改革,实现为农服务大提升。通过与村两委、龙头企业、合作社联合合作,盘活现有资产,在传统农资领域做好服务提升,以基层供销社发展为依托和带动,做好乡、村为农服务综合体建设。二是打造为农服务平台载体,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实现服务范围辐射广,除健全完善13个乡镇基层社外,将供销社为农服务的半径逐步扩大;在注重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领办创办合作社的职能优势,在土地托管、农业综合服务上拓展农业功能,通过基层供销社实现农资服务、日用消费品服务、乡村建设服务等服务领域拓宽,直接服务贫困户获实惠,通过基层供销社吸纳贫困户社员通过自身发展经验让贫困户获实惠。2023年,计划新建村级基层社2个,改造提升薄弱基层社1个,基层社员数达4800人。
(四)转变思路,深入推进社有企业改革,构建为农服务支撑。社有企业是供销社为农服务的有力抓手和重要平台,在供销社践行为农服务宗旨中发挥重要作用,要结合社有企业改革的要求,培育好喝发展好社有企业。一是理顺关系,加强社有资产监管,进一步完善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明确职责,有效监管。二是对社有资产全面进行梳理,做到底数清晰。三是按照“扶优扶强、以强带弱”的工作思路,结合企业改革要求,挖掘培育一批经营好市场运作规范、发展潜力大的社有骨干企业,积极争取扶持,统筹运用好行政资源和市场资源,加强行业指导,引导社有企业规范发展。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不断提高系统选人用人工作质量,选好社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强化作风建设,营造同心同德、勇于担当的改革发展氛围。
(五)合力推动“云上昌宁”农特产品区域公共品牌运营中心运营管理,助推全县农特产品提质增效。一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及资金支持,解决资金筹措难的问题。多措并举,加大投融资力度,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扶持政策,确保项目实施资金保障到位。二是健全组织保障,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汇报力度,完善领导小组架构、明确职责分工,确定战略规划、发展远景规划等各项运营方案细节落地;分析研究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以解决。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区域公共品牌认知度。四是进一步强化汇报协调,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监事会规章制度,做好调查研究、监督检查、社情民意信息以及有关会议的组织落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六)切实落实从严治社,统筹推进其他工作。县供销社将以党建为统领,持续强化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发挥身边典型案例的反面教材作用,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抓实意识形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农资供应、应急储备、信息宣传、依法治社、综治维稳、项目建设储备及实施等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将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确保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四、对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建议
(一)加大对“云上昌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供销社服务“三农”的能力。
(二)加大对基层社提升改造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基层社的发展质量,充分发挥农村流通领域的带动作用,促进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