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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533025MB0T65759N-/2020-1210035 发布机构 昌宁县供销社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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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供销社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昌宁县供销社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深入推进“六稳”、“六保”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县供销社紧紧围绕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为实现2020年供销社重点工作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社会民生政策信息。

(二)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新型监管机制建设,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标准,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及时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35条。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运用。

(三)深入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复工复产复学疫情防控信息,全方位解读国家、省、市、县支持疫情防控保供、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复学等重要决策部署,推动各项政策全面落地见效。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对有关舆情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

(四)深入推进“三大攻坚战”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有关政策文件及实施情况,持续做好6个扶持合作社项目和2个沪滇协作项目扶贫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一)实现公开事项全清单管理。县供销社结合职能职责、权责清单、“三定”规定及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本单位的主动公开事项,按照规范要求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清单的编制工作,并及时公开目录清单有关内容。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县供销社规范政府信息的制作、获取、保存、发布等流程,于2020年11月30日前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策解读、保密审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舆情回应、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县供销社对照县级有关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本级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内容,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成效评估的重要依据。

(四)全面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县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严格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职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办理标准,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主动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及时更新。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

(五)探索建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县供销社及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专门规定,推动县供销社信息公开,助力监管效能提升。

三、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切实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和作用,不断优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便利企业和群众。健全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栏目维护、信息发布、安全防护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加强日常监测及信息发布前的检测。规范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统一设置并命名为“政府信息公开”,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专栏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部分。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县供销社加快推进清理整合政务新媒体。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分级备案制度,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加强组织保障和基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供销社依法明确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并报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备案。行政主要负责人年内听取1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

(二)强化信息更新发布。县供销社严格落实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发布的时限要求,切实做到工作动态类信息每周至少更新1条,其他类信息根据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公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和《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政务新媒体上的信息做到每2周至少更新1条。

(三)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县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做到先审后发,严格落实信息拟稿人、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4人层层签字审核制度,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杜绝出现错别字、漏字和表述错误的情况。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