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MB1020396X-/2019-1228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总体情况
(一)抓党员教育,以党建促进城市管理
一是扎实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二是以“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为载体,完成了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积极运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员“政治生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积分制管理等制度,抓好支部建设,从严从实管理党员,全局党员的服务意识和模范带头作用明显增强。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制定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深化理论宣传,加强舆论引导,扎实开展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理论武装和作风建设,切实履行把好方向、管好导向之责,履行壮大主流思想之责,履行加强阵地管理之责。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城市管理日常工作统筹结合,坚持做到两手抓、双推进。
(二)抓一岗双责,强化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纪律教育。2019年,共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次,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与股室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4份。共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1次,集中学习12次。组织观看《激浊扬清在云南》《反腐枪声》《特别追踪》《决不姑息》等警示教育片。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备制度。按时上报《乡科级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登记表》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情况表》。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登记1人次,外出报备5人次。三是积极推广常态化的谈话提醒制度,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2019年,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2人次,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12人次,股室负责人与股室干部职工提醒谈话120人次,局主要领导与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普谈2次。四是强化正风肃纪,整治不正之风。抓实纪律作风建设,以2019年我县开展“严教严管严防深化年”教育活动为契机,严肃工作纪律,让讲纪律、守规矩、存戒惧成为全局干部职工的底线认识和思想自觉。加强对局机关日常工作纪律的监督管理,对机关干部职工上下班纪律、请销假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督查。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从源头上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抓市容环境整治,规范城市管理
一是扎实抓好创卫工作。自创卫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规范整治县城南门河下段市场和城北农贸市场。重点开展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县城街道两侧占道经营、小摊小贩以及“乱摆乱占、乱拉乱晒、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堆乱倒”等行为的整治,规范、清除沿街横幅和店面招牌。特别是创卫冲刺期间,全局干部职工放弃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天,每天从7:30至22:30对整个县城建成区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徒步巡查整治。累计出动执法车辆600辆次,出动执法人员7000余人次,治理占道经营、小摊小贩12000余人次,拆除废旧广告牌600块3000平方米,清除横幅1000余条,没收非法小广告10000余份。市容环境卫生得到进一步改善,创卫工作于9月份顺利通过省级第三方评估。二是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2019年,共组织宣传2场次,向群众宣传《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保山市昌宁田园城市保护条例》《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提高市民法律意识,让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来。三是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审批制度。2019年,共办理行政许可审批26件,收取城市道路占用、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等规费8.3万元。四是抓实市政设施管理工作。对损坏的下落水窗、下水道井盖及时处理维护,共计维护下水管道井盖、落水窗49个。累计维修路灯599盏次,维护控制箱14次,增换5个路灯控制箱,更换各类光源电器798件套,更换各种地埋电缆累计1005米,并根据季节变化,适时调整路灯开关时间,保持了路灯设施完好率达到90%以上,亮灯率达到95%以上,确保亮化设施的正常运行。抢修市民反映路灯不亮问题8次,处理率为100%。五是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建筑工地渣土运输实行严格管理,对未覆盖篷布、带泥土上路的车辆依法严厉查处。对经县住建局和田园镇人民政府依法审批的危房修缮加固、房屋拆除重建和居民自行建盖房屋的农户,在批准建房之前,必须到我局缴纳5000元的建筑垃圾规范处理保证金,建房结束,经验收,无乱倒建筑垃圾行为全额退还保证金。组织召开城区36家装饰公司负责人会议1次,与施工负责人签订保证书,并要求将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报我局备案,责令企业必须将建筑垃圾按指定的路线运到指定地点。加大对城区建筑垃圾违规乱倒的查处力度。在醒目位置设立严禁乱倒建筑垃圾警示牌,组织执法人员对经常违规乱倒建筑垃圾的地点实行蹲守,与砂场、石场负责人签订责任书,要求他们在装车时不能过满,以防止车辆在拉运过程中泼洒,从源头上进行治理。做到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六是抓实城区防汛排涝工作。组织人员对城区3河道进行检查,对存在防洪困难的河段进行清理。重点监测城区3个出水口汛期的排水工作,与管理出水口负责人签订责任书,要求随时清理出水口堵塞物,随时保证出水口畅通,确保汛期城区的排水安全。七是加强垃圾处理费收取工作。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宁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昌政发﹝2015﹞113号)和《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城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昌发改价格﹝2014﹞14号)文件精神,2019年,我局抽调12名干部职工分三组对县城建成区所有商铺、居民户进行收取,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统一到局机关交纳。全年,共收取垃圾处理费166.12万元。八是规范城区交通。为规范县城城区主要干道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2019年,我局继续委托熠辉公司对县城1567个临时停车泊位实行电子收费。收费标准、收费时间按照《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城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昌发改价格〔2016〕5号)执行。九是加强城区小广告清理工作。为规范县城非法小广告清理,2019年,我局继续委托昌宁县园惠信息咨询服务部对县城非法小广告进行清理。共清除墙体纸质小广告2万余张,覆盖清除背街背巷喷绘字体小广告3万余次。县城8个便民广告投放点(农贸市场出口右侧、体育场政务中心南侧、林业局门口、清真街脚桥、城南农贸市场公厕、城南农贸市场停车场、思源实验小学门口、客运站出站口)3万余张。十是加强对桑德公司的监督管理。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与桑德公司签订的运营合同,我局负责对桑德公司的环卫、园林管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共监管县城区主要街道19条,总长42.6公里,环卫清扫保洁总面积为806591㎡,绿化管护总面积177309㎡,管理公厕15座,还负责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管理工作。通过定时、不定时对道路清扫保洁,车辆机扫、道路冲洗及园林绿化管护等情况进行检查,对达不到环境卫生标准的情况进行通报,限时处理,不按时处理的进行扣分处罚,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效果。垃圾收集及无害化处理率均达97.9%。
(四)抓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2019年,我局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力度,严格管控擅自占道经营行为。认真履行城市管理职能,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管理、实行劝导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定时不定时的组织开展各项清理整治活动,重点取缔城区主次干道、右甸西路农贸市场外、五个公园内、三所大型医院及五所县级学校周边的违法违规经营户和小摊小贩。对城区露天烧烤摊、油烟、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泼洒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配合相关部门对建筑施工噪音、社会噪音(广场舞、KTV)等扰民问题进行治理,发放《昌宁县规范广场舞倡议书》,重点时段实行专人值守、集中整治等措施规范广场舞活动,杜绝噪声扰民问题。城区市容市貌明显改观。一是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共组织学习培训2场次120人次,通过学习培训,城管执法队员的办案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二是案件办理质量得到提高。2019年,共办理案件194起,收缴罚款9.06万元。规范户外广告,加强巡查,重点整治城区违规、陈旧破损的户外广告及门头、灯箱。使城区户外广告及门头设置逐步走向规范化。三是加强燃气安全管理。2019年,对全县9个乡镇的燃气经营单位、1个液化石油气经营部、18个门市部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2次,发现普遍存在的4类问题,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城市管理的新政策新动向研究不深、不透、不敏感;二是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高;三是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四是作风建设仍需加强,少数干部职工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仍然存在庸、懒、散、浮、拖等现象。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新闻宣传工作。2019年,共上报信息90余条,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35条,关注人数1156人、阅读人次3381人、阅读量4231次,互动32次。其中被昌宁新闻网采用2条次,昌宁纪检监察网采用3条次,昌宁信息采用7条次,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采用6条次,昌宁政务信息采用3条次。
2.脱贫攻坚工作。2019年,抽调1人驻鸡飞镇邑等村开展扶贫工作,1人到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全局22名干部职工挂包大田坝镇湾岗村9个村民小组1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联系16个村民小组152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开展“三深入”工作,引导农户学政策、学法律、学科技,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勤劳致富,并顺利通过省级第三方评估。
3.棚改工作。我局所包保右文片区棚户区改造5户已于6月30日前全面完成签约。
4.拆违工作。2019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执法车辆16辆次,参与违法建筑拆除治理工作。共拆除违法违规建筑14宗,拆除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
5.“美丽县城”建设工作。一是扎实推进九甲建筑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和观音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提升改造项目。其中:九甲建筑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建筑垃圾处理设备、厂房建设、办公区建设以及其它机械设备采购均已完成。观音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提升改造项目,已由相关技术部门进行规划设计,正在建设中。二是抽调1名同志到县“美丽县城”建设指挥部参与美丽县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