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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MB1020396X-/2021-0708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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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的通知》(昌财发〔2021〕72号)的部署,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单位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工作年度计划。

(2)承担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户外广告、道路开挖、店面装修、城市绿化、停车场(政府性投资)、公园广场、集贸市场、重要公共场所设施、早点、夜市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制定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

(3)承担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区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的行政管理;研究制定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负责制定城市规划区文明施工、余土调剂、建筑垃圾清运、建材运输及工地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并组织监督实施。

(4)负责城市道路、排水、污水处理、桥涵、路灯及景观照明等市政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破占道路管理、审批和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停占道管理。

(5)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管理;负责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绿化及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的管理;指导并组织城市开展义务植树和单位庭院绿化工作。

(6)承担城市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项目方案的评审;参与市政维护建设工程的项目审核、预决算编制、质量监督和验收;参与城区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审查、监督和验收。

(7)负责制定天然气、液化气等气体的运输、充罐、经营、配送和使用的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

(8)负责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的巡查、监督工作;负责对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检查、调查取证、提出处罚意见;负责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工作。

(9)负责行使城市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10)负责制定城市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性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负责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市容管理、综合执法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11)负责行使侵占城市道路、违法违章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12)负责行使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

(13)负责智慧城市信息系统建设、运营和管理。

(14)负责指导好乡(镇)集镇管理工作。

(1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以上职能职责,一是在各乡镇设立执法分队,双重管理,由乡镇招聘,乡镇使用,经费由乡镇承担,招聘人数由各乡镇根据情况自行确定;二是昌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内设六个工作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执法大队、应急处突大队、市政管理股、信息指挥中心

3.人员情况。

(1)人员编制:核定编制总数24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18名;编外协管员60名。其中: 综合办公室: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4名; 政策法规股:行政编制1名,事业编制1名; 执法大队:行政编制2名,事业编制6名;应急处突大队:事业编制2名; 市政管理股:事业编制3名;信息指挥中心:事业编制2名。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下发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共设立4项一级目标,7个二级绩效目标,19个三级目标:

1.职责履行承担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承担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排水、污水处理、桥涵、路灯及景观照明等市政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破占道路管理、审批和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停占道管理。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的行业管理。承担城市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天然气、液化气等气体的运输、充罐、经营、配送和使用的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行使城市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负责制定城市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使侵占城市道路、违法违章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负责智慧城市信息系统建设、运营和管理。

2.履职效益

(1)经济效益,(2)社会效益(3)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

3.预算编制科学

(1)预算编制科学,(2)基本支出足额保障,(3)确保重点项目支出安排,(4)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4.预算执行有效

(1)严格执行预算,(2)严控结转结余,(3)项目组织良好,(4)“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5.预算管理规范

(1)管理制健全,(2)信息公开及时完整,(3)资产管理使用规范。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2020年决算收入2081.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5万元,占总收入的1.38%;卫生健康支出23.47万元,占总收入的1.13%;节能环保支出1105.84万元,占总收入的53.1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23.05万元,占总收入的44.35%。

(2)2020年决算支出2011.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5万元,占总支出1.43%;卫生健康支出23.47万元,占总支出的1.17%;节能环保支出1105.84万元,占总支出的54.9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53.05万元,占总支出的42.41%。

2.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度9.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7元;公务接待费0.47万元,共接待18批次125人次,人均支出37.60元。无因公出国(出境)支出。

(2)无会议费支出。

(3)无培训费支出。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制定了《昌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预算管理制度》、《昌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预算财务制度》、《昌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1.更好的利用部门管理的公共资源,提高部门的资源管理效率和资金的使用效率;

2.更好的控制公共支出成本;

3.了解、掌握部门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率和使用效果,发现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

(二)自评指标体系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要求建立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具体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投入

(15分)

目标设定

(7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

3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1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1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 (4分)

4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1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1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预算配置

(8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2分,否则按比例计分。

“三公经费”变动率(3分)

3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三公经费”变动率下降的计3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

重点支出安排率(3分)

3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3分。

过程

(30分)

预算执行

(15分)

预算完成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完成年初预算计5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

支付进度率(5分)

5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完成年终进度的计3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2分。

结转结余控制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低于15%的计5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预算管理

(12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4分)

4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1.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1.5分。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4分)

4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2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2分。

基础信息

完善性(4分)

4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部门基础信息指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等。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2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1分。

资产管理

(3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1分)

1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部门制定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0.5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2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25分。

资产管理

安全性(2分)

2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部门的资产管理、使用、处置。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产出

(30分)

职责履行

(30分)

完成及时率(10分)

10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1-4季度各得2.5分

质量达标率(10分)

10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实际得分=达标率*10分

重点工作

办结(10分)

10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效果

(25分)

履职效益(25分)

经济效益(8分)

8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8分);

社会效益(8分)

8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8分);

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9分)

9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9分)

(三)自评组织过程

1.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2.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3.按要求开展自评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二级指标两个,分别为设定目标和预算配置,在目标设置上做到了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在预算配置上,在职人员按编制保持稳定,“三公经费”节支增效,履行主要职责及完成重点任务的经费支出基本得以保障,投入设定分值15分自评得分12.6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二级指标三个,分别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在预算执行上,2020年的预算完成率为96.64%,由于财政紧张,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提升改造项目资金结转70万元,资金基本能按预算要求及时支付;执法局建立了相应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预算和财务工作进行规范,按相关要求及时在县政府官网进行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资产管理规范。过程设定分值30分,自评得分28.85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设定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基本上按质按量完成了2020年职责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种任务。产出设定分值30分,得分27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0年执法局很好的完成了环卫保洁、市政绿化管理等,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服务对象进行了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为90%。效果设定分值25分,自评得分20.9分。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最后自评得分89.35分,自评等级为:良。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管理制度尚未健全;二是资产管理不够规范,使用的资产未能得到及时划拨。根据自评发现的问题,进行切实整改,一是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精确年初预算,保证重点项目资金;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尽快完成 单位使用资产划拨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自评工作的开展,将评价结果做为改进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二)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昌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