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MB1020396X/20240407-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4-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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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履职尽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一)切实加强政治建设。一年来,局领导班子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守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信仰,做到政治上不迷失、思想上不沉沦、言行上不偏差。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严格落实党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围绕“2023年基层党建提质增效年”相关要求,结合支部实际制定机关党建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党支部确立了“当好党旗引领下的城市守夜人”的机关党建品牌,用品牌融合党建和主责主业,指派党员下沉带队建,组建了八个工作簇团,用党员作用发挥促责任落细落实,打造了一支敢啃“硬骨头”、甘做“冷板凳”、敢接“烫手芋”的城市管理铁军。
(三)意识形态工作有效开展。围绕“两个巩固”根本任务,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理论武装的“纲”和“魂”。一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必读书目,并在主题教育活动中开展“躺平式”干部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央和省市县委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纳入集中学习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截至目前,局党组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1次,干部职工抄写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文章100余篇。三是充分发挥“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网络学习平台作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加强3+X、全民阅读等活动,按月收看《云岭先锋夜校访谈》节目,把政治理论贯穿到城市管理工作全过程,贯穿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全过程。四是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抓好学习培训,轮派党员干部参与县内外各类培训20人次,先后到昆明、版纳等地参加城市管理工作相关业务培训学习。五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经常抓、抓常态,意识形态工作逢会必讲,确保守好舆论阵地、杜绝错误思潮。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一是加强法纪教育。严明党的纪律规矩,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洁自律知识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意识,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不踩“红线”,守住“底线”。二是抓好警示学习。采取正面教育和案例警示相结合,及时学习各级纪检部门发出的违规违纪通报,利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构建“清亲”新型政商关系,抓实以案促改,以案明纪释法,让全体干部职工受触动、有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三是常态化谈话提醒。深刻领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神,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四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落实“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党务、政务公开等制度。五是严格纪律监督。严抓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净化党员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督促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两禁”规定,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等活动,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县委“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期间一律不饮酒”的相关规定。六是注重家教家风。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廉政文化进机关”“廉政文化进家庭”相结合,倡导和弘扬干部职工传承和树立良好的家教家风、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督促家庭成员自觉预防和抵制腐败,共筑廉政家庭“防火墙”。七是扎实抓好巡察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制定和修改完善了《党组工作(议事)规则》等50余项规章制度。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抓实整改。
二、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开展
(一)抓法治建设,始终当好城管领域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践行者”。主动承担起昌宁城市管理领域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坚持宣传先行。利用昌宁城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适时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执法案例,调用所管理的液晶屏、广告槎栏等户外广告设施资源,粘贴、播放城管领域法律法规。2023年,累计上报信息70余条次,其中被市级采用3条次,昌宁新闻网采用11条次、政府门户网站采用3条次、昌宁信息专报采用5条次、昌宁发布采用10条次、文明昌宁采用7条次、昌宁先锋采用1条次。做实法治培训。适时开展执法培训、法治教育、执法评比等。年内,累计开展执法人员培训4场次80人次。确保规范执法。贯彻执行好《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等规定,文明规范执法。
(二)抓环境卫生管理,始终当好城市的“美容师”。环卫作业不断提质。通过优化机制、加强考核管理等措施,环卫保洁公司运营管理更规范、更科学、更精细,县城清洁水平实现质的提升。县城23条主次干道、6个公园广场做到每天两次大清扫、大清洗。积极倡导并落实“美丽县城”向“美丽坝区”拓展的工作理念,整个右甸坝区生活垃圾都实行集中收运处理。环卫管控加大发力。累计查处建筑垃圾违法案件10余起,查处其它环境卫生违法行为20余起。环卫终端提档升级。一是对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进行提升,新覆膜5000平方米,整个雨季填埋场渗滤液均保持低位运行。二是生活垃圾实现焚烧处理。继续服务做好贵州清风高温焚烧处理生活垃圾项目建设工作,从2023年1月开始,县城一般生活垃圾全部收集清运至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理,截至目前,累计焚烧处理垃圾2.6万吨。三是餐厨垃圾实行单独收运处置。环卫终端提升后,县委、县人民政府交由我局牵头的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迎刃而解,成为全县首个实现具备验收条件的整改事项并顺利通过市级整改验收。
(三)更新发展理念,始终当好城管事业创新发展的“破冰船”。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管理的最新指示批示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年多来,秉持“城管工作每年都要有创新、都要有突破”的工作理念。在2020年改革创新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方式、2021年运用“六字诀”整治建筑垃圾、2022年燃气钢瓶“植芯”管理的基础上,2023年,全面启动田园城市保护规划区餐饮业餐厨垃圾单独收运处置,配备专用车3辆,投放专用收集容器700余只,日均清运处理餐厨垃圾10余吨,终结了我县餐厨垃圾长期混运混装、随意倾倒的历史,同时建立了“城管执法牵头抓总、环卫企业闭环收运、处置企业无害化处理、资源回收公司提值利用”的工作体系。该项工作被县第二批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列为民生事项,得到了组织、社会的充分肯定,守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餐厨垃圾规范处置后,昌宁成为了全国县级地区中为数不多的实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分别规范处置的县份。
(四)抓市容市貌整治,始终当好城市日常秩序的“维护人”。将多年来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云南省“美丽县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等城市治理成果巩固作为最基础的工作来抓。一是持续抓好面上管控工作。将执法队伍分为倒班和正常班,全天候、无死角对县城主次干道进行巡逻整治。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300辆次、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规范流动摊贩5000余起、占道经营8000余起。二是切实整治户外广告乱象。拆除废旧广告、路灯广告300块3000平方米,清除横幅150余条,没收、清涂非法小广告3万余份。三是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共受理登记许可审批95件,收取城市道路占用、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等规费1.5万元。四是规范城市施工管理。城市施工基本做到六个百分之百。五是扎实开展城市运输行为整治。对渣土、建材、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实行严密管控,累计查处各类货车污染市政道路案件20余起。2023年,重点承担了2次省级病媒生物防治先进城区复审、2次健康县城暗访、1次省级文明县城复审工作以及高考、中考和10场次大中型会议、上级领导莅昌等重要活动的市容市貌整治任务。
(五)抓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始终当好市政资产的“守护神”。一是共接收管养绿化14万平方米和县城大部分行道树,科学制定考核细则并严格管理,绿化完好率达99%。加强园林绿化管护,年内,累计补植乔木600株,草坪和地被物2000平方米。二是接收管理路灯1.1万盏,路灯设施完好率、亮灯率达98%以上。加大巡逻检查,对不亮的路灯及时维修或更换,累计维修300盏次。三是城区15座市政公厕全部达到“三无三有”标准。四是加强市政设施管理维护,累计修复、维护下水道井盖、落水窗50余处,清掏堵塞下水道2000余米。五是严查严处损坏市政设施类案件。累计查处破坏市政设施案件20起,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
(六)树牢安全意识,始终当好城市安全的“捍卫者”。将城市安全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在各类重大政治活动等关键节点,多举措抓实城市安全工作,确保了安全事故零发生。一是重视抓好城市汛期安全。聘请专人重点监测城区3个出水口排水情况,及时清理堵塞物,确保排水顺畅。成立汛期应急抢险队伍,全天候保持待命。二是认真排查消除绿化树木风险。结合实际对县城绿化树整形和控高,区域性排除了树木倒伏隐患。三是加强窖井盖管理。坚持每天巡逻检查,发现井盖缺损及时提醒,函告产权单位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50个,有效防范了井盖风险。四是全面消除市政用电风险。组织专门班组,对县城照明设施线路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消除隐患20处。五是抓实城镇燃气管控。探索科技手段管好瓶装燃气,在燃气钢瓶中植入远程监管芯片5000余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3000余个,为有效预防燃气安全事故奠定坚实的基础。
(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始终当好城市活动的“服务员”。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服务理念,深入推行“721”工作法。一是提升服务水平。坚持热情周到、以法服人、以理释法的理念。二是执行好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免收各类占道经营费用,其它城市管理规费均减收30%。三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新建成局行政审批中心1个,负责行政审批相关业务,同时全面厘清、简化审批事项和程序。截至目前,受理行政审批事项95件,受理“12345”政府热线17件,受理各种投诉20件,群众满意率均达100%。四是推行柔性和审慎包容措施。紧紧围绕惠民生、保稳定、促和谐的工作大局,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手段,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认真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规范打造茶艺坊、右文等3个地摊经济示范点,在实现收益的同时,疏堵结合管理游商。
(八)主责主业和中心工作两不误,始终当好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忠诚“执行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方面,2023年,28名干部职工挂钩帮扶耈街乡团山村10个村民小组7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严格按照联席办要求开展“三深入”工作,累计挂包帮扶消费扶贫2.9万元。选派1名同志到更戛乡担任党委副书记兼田头村第一书记,1名同志到耈街乡团山村担任第一书记。棚户区改造方面,继续抽派1名同志参与二期棚改扫尾,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棚改拆除工作。“五城”共建方面,抽派2名同志到“五城”共建指挥部工作。综治维稳方面,认真抓好反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建设、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命案防控、禁毒防艾、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工作。统筹兼顾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2023年,有3名职工分别获得昌宁县健康家庭、绿色家庭、最美家庭等荣誉,1名职工被评为昌宁县2023年度119消防先进个人。认真执行“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制度,协助网格责任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参加义务献血、捐赠爱心等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各种捐款1.2万元。
三、存在困难问题
(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缺乏顶层设计。国家机构改革以来,国家、省市未单独设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无顶层设计可参考。2022年12月份规范参照管理单位后,我局才明确为县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法保障薄弱,成立6年以来,我局至今无公车编制,未按上级文件标准配备相关执法装备。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地位不显、权威不足,责难误解多、包容理解少。
(二)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人员编制不足,执法力量薄弱,执法队伍组成有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更多的是临时聘用人员,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新政策新理念研究不深、不透,部分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不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高。因我局无上级部门,虽然2022年12月份机构改革后,事业身份人员通过成立了昌宁县城市管理发展中心解决,理顺了人事关系,但由于目前对城管口没有单独的职称通道,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事业人员的工作激情。
(三)县城整体环卫水平还有待提升。县城建成区内自建房居民区较多,主次干道之外居民组的巷、道和无物业管理的小区,还有多处卫生死角,影响县城整体干净、卫生水平。
(四)行政审批未全面理顺。由于国家、省、市层面均未单独设立城市管理执法机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无上级认可我局的端口,致使行政审批不顺畅,实际工作通过协调住建局解决,工作不够高效、群众办事不够方便。
(五)城市智慧化管理严重滞后。智慧城管等现代科技管理手段建设滞后,管理方式仍然是靠人巡逻、靠人发现问题,工作效率不高。目前仅有用于建筑垃圾监控的太阳能无线远程摄像头30部。虽然初步制定了《智慧化城管建设方案》,但受制于资金难题,尚无实质性进展。
四、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认真履职尽责,为昌宁城市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部门力量。
(一)抓政治建设,提升政治水平。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抓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筑牢干部队伍思想道德防线,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党纪国法教育、警示教育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党员干部“8小时”外的监督。
(三)抓理论武装,铸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主动权、话语权,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四)抓宣传引导,科学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各级关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相关要求,在县城建成区逐步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4年,实现昌宁田园城市保护规划区内的所有餐饮经营单位的餐厨垃圾全部单独收运处置,不断提升餐厨垃圾管理水平。
(五)抓法治建设,提升市民城管法治意识。认真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城市管理不文明行为和案件曝光力度,切实提高市民法律意识,让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来。
(六)抓综合整治,维护城市秩序。切实巩固国家卫生县城、云南省“美丽县城”、省级文明城市、“七个专项”建设成果,加强对占道经营户和小摊小贩的整治,杜绝乱摆乱放等经营行为。加强县城施工管理,规范施工活动。加强行政审批,以审批规范相关城市活动。
(七)优化整合资源,助力“低碳县城”建设。进一步优化机制、加强考核管理,确保环卫保洁公司运营管理更规范,县城环卫清洁水平进一步提升。整合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建筑垃圾综合回收利用等现有资源,加强低碳建设。规范共享单车运营管理,优化提升县城共享单车布点运营模式,健全完善县城慢行系统,管理好、布局好、运营好县城共享单车出行工作,引导广大市民低碳出行。
(八)筑牢安全意识,抓好城市安全工作。持续抓好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城市汛期安全、绿化树木风险防范、窖井盖管理、市政用电安全等城市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