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33025MB1020396X/20260306-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3-06 |
| 文号 | 浏览量 |
现将昌宁县城建筑垃圾处理厂(建筑垃圾临时转运调配厂)地址变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时间及地点
自2026年3月8日起,原位于昌宁县田园镇九甲兰家寨的昌宁弘辉建筑垃圾处理厂(原红星煤矿)停止接收处置建筑垃圾;新址位于昌宁县田园镇达丙社区弘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处理厂(映山水泥厂)同日正式启用。
二、新址处置范围与联系方式
(一)处置范围: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合规建筑垃圾。
(二)联系电话:15925048449(业务联系电话);联系人:李忠德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各施工单位、经营业主及广大群众及时调整运输路线与作业计划,自觉遵守建筑垃圾处置规定,将建筑垃圾清运至建筑垃圾处理厂,严禁随意处置、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
(二)运输车辆须合规、证件齐全,服从现场调度与管理。
(三) 建筑垃圾处理实行“产生→运输→处置”三联单管理。
特此公告。
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