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MB1020396X/20230928-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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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2023年3月1日至4月2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6月2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扛牢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扛牢整改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3次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认真落实整改。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针对反馈问题共制定43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学习省委、市委、县委各项要求。局机关实行每周一的例会学习制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相关文件。例会结束后,各股室接着召开会议,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重要讲话精神再学习,做到全员学,全覆盖。局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每个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上1次党课,加强党章党规和条例的学习。二是抓实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结合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明确内容和主题,截至目前,已高质量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8次。三是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增强工作责任心,提升业务质量。巡察反馈至今,3名党员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3名同志先后到昆明、保山参加城市管理相关业务培训。参加县内组织各种学习培训10人次。
2.针对“落实主责主业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结合单位职能职责,抓好城市环卫、绿化管护、城市经营秩序、城市运输、市容市貌整治等工作,县城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全面巩固国家卫生县城、云南省“美丽县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成果。二是智慧城管方案已初步编制完成,排查点位100个,当前,因上级无项目资金支持,正在想办法筹集资金,计划用融资途径解决,并已编制了融资计划。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规范行政审批。成立审批中心,专门从事各项审批工作。规范案卷文书办理,执法卷宗做到依法依规、程序规范、一案一卷、材料齐全。对已经办理好的案件卷宗及时装订归档。四是贯彻执行好《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等规定,文明规范执法。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每月组织2次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五是加强风险防控意识,结合职能职责制定了《昌宁城市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提升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六是主动深入柯街等乡镇协助做好市容市貌管理工作。七是强化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结合“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认真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强化实干担当,认真履职尽责,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
3.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共召开8次党组会议、11次支部委员会,均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重要讲话精神纳入第一议题学习。二是参照《昌宁县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修改完善《昌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三是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一线分析研究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每月到基层一线现场办公1次,每季度到基层开展宣传宣讲1次,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到基层开展接待群众来访1次。
4.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提高思想站位,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践行“两个维护”,坚定“四个自信”,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刻认识新时代背景下意识形态工作的特征,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集中学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及个人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接受监督。二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机制,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党员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领导小组,认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不断提高研判质量,明确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主题,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正面引导,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三是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强对重要敏感信息的监督管理。对于需要对外发布的内容,始终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加强对信息稿件的审核和质量把关,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
5.针对“单位内控制度废改立不及时”的问题。巡察反馈后,立即开展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对单位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实际制定和修改完善了《党组工作(议事)规则》《综合管理制度》《“五不直接分管”实施办法》《财物资产管理和经费列支管理制度》等39项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研究“三重一大”等相关事项的党组会议、班子会议邀请纪检监察组领导参加。二是强化廉政提醒谈话。结合岗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深刻领会执纪“四种形态”精神,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三是抓实廉政风险防范。加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围绕职能职责、权力行使、思想道德及作风状况,开展单位和干部职工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评估,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四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分股室进行,做到全员学、全覆盖。采取正面教育和案例警示相结合,一方面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学习身边好人好事,观看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另一方面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教育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及时学习各级纪检部门发出的违规违纪通报,利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
2. 针对“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一是对于各种检查、考核,严肃认真对待,坚持实事求是,不敷衍塞责,不流于形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①召开班子会议、干部职工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性。②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压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责任。③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强化线索摸排,全方位、多领域排查涉黑涉恶情况,重点排查是否有干部职工、城管队员参与黑恶势力组织和活动,是否有业务涉及黑恶势力,严防黑恶势力向单位内部渗透。经排查,均未出现上述情况。
3.针对“为民服务的意识有所淡化”的问题。一是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倡导柔性审慎执法措施,深入推行“721”工作法。执行好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免收各类占道经营费用,其它城市管理规费均减收30%。严格执法、执情服务,同时要求队员树立“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的思想,努力为群众、为企业办好事,办实事,力所能及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困难问题。二是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坚持热情周到、以法服人,做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反馈。累计处理各种投诉8件,群众满意率均达100%。
4.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应记未记债务问题,已在2023年7月份第24号记账凭证中如实做了费用确认及债务登记。二是应列未列固定资产问题,我局于2023年6月19日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财务会计及办公室人员到县住建局进行对接,县住建局分管领导现场安排住建局相关人员进行核实,由于当时县住建局未对原来的垃圾中转站(现我局办公场所)进行独立的资产登记,无法进行资产划拨。7月25日,我局又到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只能由县住建局先办理资产登记,然后进行资产划拨。该问题情况复杂,整改难度大,时间跨度可能长,我局将及时请示县人民政府,尽快完善资产划转和登记手续。
5.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与县住建局建立城市建设管理协调联动机制,便于工作开展,明确调剂2辆电动巡逻车归住建局使用。二是我局所使用的县住建局落户在昌宁县城市生活垃圾除运有限公司的长城牌皮卡车(车牌号为云MD1075)和五菱宏光微型车(车牌号为云M89R98)的车辆,已交回住建局进行报废处理,办理了注销登记。
6.针对“项目工程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支付工程预付款”的问题。一是关于签订合同前支付工程预付款的问题,将引以为戒,加强业务人员的学习,增强业务人员工作责任心,杜绝再出现类似错误。二是关于工程预付款支付金额比例过大的问题,我局已完善了项目管理内控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杜绝再出现类似情况。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制定了《党组工作(议事)规则》,认真执行党组议事制度,非党组班子成员参加党组(扩大)会议只提意见建议,不作表态性发言。规范会议记录,明确对集体讨论研究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指定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的方式、内容必须详细、如实记录,真实反映会议决策过程。
2.针对“选人用人工作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昌宁县机关单位股所级领导选拔任用办法(试行)》《昌宁县事业单位股所级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各种选人用人及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干部人事工作透明度,形成了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昌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昌宁县城市管理发展中心机构编制方案》中股所级领导的设置,局党组通过研究,上报的《关于赵金明等3同志拟任职的请示》,县委组织部以(昌组复〔2023〕13号)文件批复同意。上报的《关于董绍洪等3同志拟任职的请示》,县人社局以(昌人社复〔2023〕25号)文件批复同意。已按要求规范完成股所级领导的任命。二是严格按照《昌宁县机关单位股所级领导选拔任用办法(试行)》(昌组通〔2019〕33号)的规定和要求,规范二级班子任免,严格落实任前公示制度。三是规范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按要求开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程序和要求。四是规范文书档案材料。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档案,做到分类准确、材料完整、填写规范。
3.针对“党建工作弱化”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视,对工作积极、思想上进的2名同志纳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认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按要求开展党性教育、业务培训、志愿服务、民情恳谈等活动,增强实效性和吸引力。三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按要求撰写发言提纲,把“党员不准信教活动”纳入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内容。四是强化学习,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使其熟悉掌握各种业务,规范标准,按要求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工作手册的填写。
(四)关于“了解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整改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一是切实扛牢班子抓整改的主体责任,局党组于6月4日、6月9日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不折不扣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整改。二是班子成员严格履行整改“一岗双责”,与分管股室共同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各股室指定专人负责收集上报巡察整改相关材料,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针对“整改实效不高”的问题。一是关于边改边犯的问题,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结合单位近几年所发生的酒驾案件,8月21日召开酒驾警示教育会议,开展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以为戒,杜绝酒驾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关于建筑施工押金清退不及时的问题,达到清退条件的,我局积极与财政协调资金,清退相关资金,6月2日巡察反馈至今,已清退资金14万元,达到清退条件,待支付32万元,未支付的原因是由于所收取的资金统一由财政管理,财政资金困难,无法支付。还有32.5万元未达到清退条件,原因是相关村组证明不齐,待达到清退条件后按规定逐步清退。
三、下步打算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深化对巡察整改政治性、严肃性的认识,全面落实党组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以铁的纪律、严的作风、实的担当,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聚焦问题,持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责任不变、力度不减,对正在整改的事项,按照既定目标整改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对需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三)标本兼治,长治长效。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抓好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把巡察整改与党的建设、主责主业有机结合,有力推动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开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7187877;地址:昌宁县田园镇达丙街;电子邮箱:cnxzhzfj@163.com。
中共昌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