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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MB1533191D/20241017-00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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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901000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一是贯彻落实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建设网络信息和智能监控平台,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并组织实施。二是负责城对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资金的审核和支付。三是落实省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政策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四是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五是贯彻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六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聚焦全民医疗保障,强化政策法规宣传;二是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全力推动职工门诊共济政策落实落地,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水平。三是强化基金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四是优化公共管理服务,深化药品耗材集采;四是持续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药管理股、综合股、财务稽核股、审核结算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昌宁县医疗保障局。纳入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048,337.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8,337.2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39,353.61元,下降15.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39,353.61元,下降15.03%。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2023年在编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降低,各项保险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048,337.27元。其中:基本支出2,662,038.27元,占总支出的87.33%;项目支出386,299.00元,占总支出的12.67%;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39,353.61元,下降15.0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32,033.46元,下降19.19%;项目支出增加92,679.85元,增长31.56%。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2023年在编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降低,各项保险费支出减少,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2023年医疗保险中心开展综合柜员制建设,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62,038.2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49,454.33元,占基本支出的88.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2,583.94元,占基本支出的11.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6,299.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支出386,299.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8,337.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539,353.61元,下降15.03%,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2023年度在编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降低,各项保险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9,48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179,481.1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68,856.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1%。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支出2,207,083.82元;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支出275,473.33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项目资金支出386,299.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93.00元,决算为2,330.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93.00元,决算为2,330.3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13.2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30.3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93.00元,支出决算为2,330.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93.00元,决算为2,330.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2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用于接待上级的接待费用增加,追加了部分接待费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37.3元,增长113.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37.3元,增长113.2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用于接待上级的接待费用增加,追加了部分接待费用,接待费用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级相关部门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2,583.94元,比上年增加94,941.94元,增长43.62%,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内支付2021年、2022年、2023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付2022年度工会经费,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131,885.32元,其中,流动资产10,755.82元,固定资产121,129.5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12.6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60.7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