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MB1533191D/20231016-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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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901000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制度的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负责管辖范围内单位和个人的参保管理、基金征缴和待遇审核支付。
4.贯彻执行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落实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监督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的实施。
6.贯彻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和信息披露体制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聚焦全民医疗保障,强化政策法规宣传;二是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基金监管机制;三是优化公共管理服务,深化药品耗材集采;四是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和基金监管和规划财务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昌宁县医疗保障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587,690.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87,690.8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74,033.83元,增长27.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74,033.83元,增长27.51%。主要原因是2022年积极向上争取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服务能力提升资金收入比上年增加243,619.15元;2022年补发上年度部分绩效工资和各项保险缴费,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587,690.88元。其中:基本支出3,294,071.73元,占总支出的91.82%;项目支出293,619.15元,占总支出的8.1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74,033.83元,增长27.5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30,414.68元,增长19.19%;项目支出增加243,619.15元,增长487.24%。主要原因是2022年积极向上争取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服务能力提升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243,619.15元;2022年补发上年度部分绩效工资和各项保险缴费,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医疗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94,071.7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76,429.73元,占基本支出的93.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7,642.00元,占基本支出的6.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3,619.1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支出293,619.1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87,690.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774,033.83元,增长27.51%,2022年积极向上争取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服务能力提升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243,619.15元;2022年补发上年度部分绩效工资和各项保险缴费,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3,01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353,013.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34,677.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6%。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支出2,599,818.89元;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支出341,239.24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项目资金支出293,619.1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9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9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9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9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根据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次减少,所以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907.00元,下降63.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07.00元,下降63.5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根据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次减少,所以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级相关部门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642.00元,比上年减少40,962.46元,下降15.84%,主要原因工会经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127,872.64元,其中,流动资产3,482.44元,固定资产124,390.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825.6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66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901111
附件【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31013043218485.doc】
附件【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doc】
附件【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01304334264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