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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MB1533191D-/2020-1214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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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901000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制度的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负责管辖范围内单位和个人的参保管理、基金征缴和待遇审核支付。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和相关生育保险制度。

4.贯彻执行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健全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监督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的实施。

6.贯彻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和信息披露体制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主要工作成效有:2019年,我县医疗保险参保344847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7215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328013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8%。生育保险参保11473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收入1671.5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4.7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收入6438.9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40%。全县职工医保基金统筹支付3122万元,个人账户支出542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收入6935.2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6%,财政补贴收入17139.7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统筹支付23620.26万元,大病支付3314.41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昌宁县医疗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0,761,533.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61,533.5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0,761,533.59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单位属于2019年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4,992,146.42元。其中:基本支出1,966,801.22元,占总支出的13.12%;项目支出13,025,345.20元,占总支出的86.8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4,992,146.42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单位属于2019年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数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66,801.2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66,801.22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单位属于2019年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数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025,345.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025,345.2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单位属于2019年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92,146.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4,992,146.42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单位属于2019年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6,879.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8,568.72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10.9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805,266.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75%。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5724.37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3,429.08元;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11623625.29元;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1352221.95元;2101501行政运行1650768.08元;2101599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9497.9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843.2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9,843.22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单位属于2019年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数据。其中:行政单位1个,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843.2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9,843.22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单位属于2019年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数据;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253.22元,差旅费300.00元,培训费640.00元,工会经费6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206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7352589.04元,其中,流动资产7252068.44元,固定资产100520.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352589.0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252068.44元,固定资产增加100520.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352589.04

7252068.44

100520.60

100520.6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详见公开09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公开10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公开11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公开1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