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33025MB1533191D/20250610-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5-06-10 |
| 文号 | 浏览量 |
2025年,昌宁县按照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综合考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历年执行情况,结合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基金保值增值情况、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经济社会增长预期、利息变动情况、各级财政补助情况等因素编制了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25年,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预计参保人数2.20万人,其中:在职人员1.57万人,退休人员0.63万人。
2025年,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44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1136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0万元,利息收入50万元,转移收入6万元。
2025年,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514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6513.5万元,转移支出0.5万元。
2025年,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计当期结余4926万元(我县实行市级统筹,当期结余仅反映县域内结余,县外市内支出由市级代结),累计结余反映在市级。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5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预计参保31.10万人。
2025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427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1243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1767万元,利息收入65万元,其他收入5万元。
2025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0189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27390万元,购买大病保险支出2799万元。
2025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计当期结余4086万元,累计结余337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