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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MB1533191D-/2022-0216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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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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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制度的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负责管辖范围内单位和个人的参保管理、基金征缴和待遇审核支付。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和相关生育保险制度。

4.贯彻执行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健全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监督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的实施。

6.贯彻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和信息披露体制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基金监管和规划财务股、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业务经办;负责管辖范围内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参保管理、待遇审核支付工作;负责全县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方案的编制和执行;负责管辖范围内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的协议管理;负责管辖范围内公务员医疗补充保险的经办;负责管辖范围内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服务;负责全县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业务档案管理;负责指导乡镇经办机构按规定开展业务经办;承办上级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9.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8.7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5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9.28万元,较上年增加1.37万元,增长0.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8.78万元,较上年增0.87万元,增长0.3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收入增加;其他收入0.5万元,较上年增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将单位往来资金纳入部门年初预算,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单位往来资金预算收入为0.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8.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8.7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8.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8.78万元,较上年增0.87万元,增长0.3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9.2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87万元,增长0.3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增加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9.28万元,较上年增加1.37万元,增长0.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8.78万元,较上年增0.87万元,增长0.3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收入增加;其他收入0.5万元,较上年增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将单位往来资金纳入部门年初预算,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单位往来资金预算收入为0.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

2.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5.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3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4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5.2101501行政运行199.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工资福利和商品和服务支出。

6.2101550事业运行15.4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和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基本工资73.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薪级工资等支出。

2.30102津贴补贴103.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的工作性津贴、改革性补贴、艰苦边远地方津贴等支出。

3.30103奖金6.1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支出。

4.30107绩效工资2.7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的基础性、奖励性绩效工资支出。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医疗、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7.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的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8.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9.30201办公费3.2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所需用品费用、耗材费用支出。

10.30215会议费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11.30216培训费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对内对外开展培训的支出。

12.30217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往来中产生的接待费用支出。

13.30228工会经费3.7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提取上缴的工会经费支出。

14.30239其他交通费用16.9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一)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增长4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项,不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增长400%,主要原因为昌宁县医疗保障局较上年工作业务量增加,相应公务接待次数增多,相关接待费用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不涉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昌宁县医疗保障局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5万元,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2万元。2022年昌宁县医疗保障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2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至今在职人数无增减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11万元,固定资产14.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58万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1.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9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