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MB1533191D/20250512-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5-12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昌宁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评价的通知》(昌医保发〔2025〕1号)、《2024年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要求,2025年1月,县医疗保障局采取定点医药机构自查、工作组现场抽查、后台调取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履约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定点医疗机构
优秀11家:昌宁县人民医院、昌宁县中医医院、昌宁天和医院、耈街中心卫生院、漭水镇卫生院、大田坝镇卫生院、湾甸傣族乡卫生院、更戛乡卫生院、温泉镇卫生院、鸡飞镇卫生院、翁堵镇卫生院;
良好5家: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昌宁仁爱医院、昌宁康弘医院、勐统中心卫生院、珠街彝族乡卫生院;
合格2家:柯街中心卫生院、卡斯中心卫生院。
(二)未开展住院诊疗业务医疗机构
未开展住院诊疗业务医疗机构4家,优秀2家,合格2家,合格率100%。
(三)定点零售药店
147家定点零售药店优秀74家,良好70家,合格3家;合格率100%。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