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MB1533191D/20240223-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2-23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昌宁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质量考核的通知》(昌医保发〔2024〕1号)、《2023年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要求,2024年1月15日至1月31日,县医疗保障局组织对全县18家定点医疗机构、5家未开展住院诊疗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136家协议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实地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定点医疗机构
优秀8家:昌宁县人民医院、昌宁县中医医院、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昌宁康弘医院、昌宁仁爱医院、翁堵镇卫生院、大田坝镇卫生院、珠街彝族乡卫生院。
合格10家:昌宁天和医院、耈街中心卫生院、柯街中心卫生院、卡斯中心卫生院、勐统中心卫生院、更戛乡卫生院、温泉镇卫生院、鸡飞镇卫生院、湾甸傣族乡卫生院、漭水镇卫生院。
(二)未开展住院诊疗业务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
未开展住院诊疗业务医疗机构5家,合格5家。
136家定点零售药店优秀79家,合格57家,合格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