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MB1533191D/20230721-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7-21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 店遴选评审结果公示
为确保国家谈判药品顺利落地,更好满足广大参保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根据《保山市医疗保障局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医保〔2022〕11 号)要求,经定点药店申报,县医疗保障局组织相关专家现场评审,拟将云南龙马药业有限公司龙马大药房昌宁明丰连锁店( 昌宁县田园镇龙井社区雄达明丰苑一期9幢5单元101-102室 )纳入保山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7月25日。凡对上述公示药店有异议者可致电昌宁县医疗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875-7131503。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