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MB1533191D-/2021-0726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7-26 |
文号 | 浏览量 |
智慧医保(二期)昌宁县医疗保障局试点
上线切换应急预案
为确保智慧医保建设项目在昌宁正常上线运行,确保参保人员就医就诊和购药买药顺畅,医保政策待遇及时享受。结合智慧医保上线的实际,提高应对上线后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制定上线切换应急预案。
一、上线切换主要风险及控制
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切换是一项高风险的实施工作,对于可能发生的风险必须在事前仔细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预防各项风险的发生,同时在风险一旦发生时有相应的应急措施应对。对于医保系统切换工作而言,其风险及控制措施如下:
序号 |
风险 |
等级 |
控制措施 |
1 |
机构编码未赋码,无法结算 |
高 |
由县医保中心和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科在指定的时间之前完成机构编码的赋码,对新增的及时申请补充完善。 |
2 |
医师信息未赋码,除药店购药之外的处方均无法上传 |
中 |
由定点医疗机构在指定的时间之前完成医师信息的赋码,对未赋码的或新增的及时申请补充完善。 |
3 |
上传处方中存在非国码处方信息 |
高 |
由定点医疗机构及时作撤回非国码处方信息处理。 |
4 |
市外、省内参保人员在就医地上传费用包含非国码处方(含药店购药) |
高 |
由参保患者携带相关资料到各乡镇或医保中心进行零星报销。(药店购药个人账户支付的除外) |
5 |
特慢病门诊就医,录入诊断非国家编码诊断 |
中 |
由定点医疗机构及时作撤回非国码处方信息处理。 |
6 |
医院接口改造未完全完成 |
中 |
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指定时间之前完成接口改造,未完成接口改造的医院使用应急系统(提供的医院简单模式)办理业务。 |
7 |
切换过程中遇到突发故障,导致切换计划延时严重 |
高 |
及时上报市医疗保障局,按市级指示要求执行。 |
8 |
切换过程中基础环境不稳定导致系统性能差,不稳定 |
高 |
及时上报市医疗保障局,按市级指示要求执行。 |
9 |
应用系统测试通过率未达到预期要求 |
高 |
及时上报市医疗保障局,按市级指示要求执行。 |
10 |
原系统中存在错误或垃圾数据 |
中 |
及时上报市医疗保障局,按市级指示要求执行。 |
11 |
数据迁移执行所需时间过长 |
高 |
及时上报市医疗保障局,按市级指示要求执行。 |
12 |
系统切换的硬、软件环境,不能满足切换的要求 |
高 |
及时上报市医疗保障局,按市级指示要求执行。 |
13 |
模拟切换不充分,导致在正式切换时,与制定的切换细则有较大出入 |
高 |
及时上报市医疗保障局,按市级指示要求执行。 |
二、上线切换期间应急预案
在新老医保系统切换后,若出现严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业务正常开展需要重新进行系统切换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立即上报市医疗保障局,由小组的领导作出决策,启动应急预案。若市局决定采取系统回退等具体措施时:
1.通知各定点医药机构、各接口相关单位仍然使用老医保系统的接口
通知县域内各定点医药机构、税务、银行等接口(提前准备联系人员名单表)相关单位仍然使用老医保系统的接口。
2.跟踪检查并确认老系统可以正常对外开展业务
跟踪检查并确认老医保系统正常,以及对外开展业务运行情况。
由于市级在系统切换期间对老医保系统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运行场景进行了隔离保护,并且老医保系统在新系统切换期间关闭了通讯,没有办理业务,不需要进行数据同步等相关工作。因此重新启动老医保系统后,只需要检查老医保系统运行情况未受到新老医保系统切换的影响即可。
三、新平台上线后应急预案
新系统上线启用后,当出现系统故障导致部分参保人业务结算错误,业务不能继续办理,或者新系统部分核心的功能模块故障,无法使用,则启用新系统故障应急预案,此应急预案旨在指导各业务单位和机构,如何处理新系统上线后出现的异常情况。
(一)定点医药机构端业务异常应急预案
1.网络故障。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接口报超时,导致定点医药机构无法正常开展医保业务,且经过电信运营商紧急排查、处理后,2个小时内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应急措施如下:
应急机构 |
处置措施 |
定点医药机构 |
在收费处张贴通知,告知参保病人,目前因系统故障,医保业务暂停办理,引导参保病人延后进行医保结算。 |
上线项目组 |
密切和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对接,做好解释工作,密切和电信运营商沟通,了解故障的最新处理进展。 |
电信运营商 |
密切和县医疗保障局以及市项目组相关人员沟通,汇报最新进展,紧急排查系统故障,尽早恢复业务。 |
舆情维稳组 |
接访后,先做好上访人的解释安抚工作,密切和各部门沟通,了解系统故障的最新处理情况,向上访人反馈最新进展。 |
医疗保障局 |
密切和市项目组沟通,了解故障处理的最新情况,密切和医疗机构沟通,协助控制舆情,时刻保持电话畅通,做到及时接听和耐心解释。 |
2. 系统程序故障
(1)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接口报错,导致定点医药机构无法正常开展医保业务,且经过市项目组紧急排查、处理后,2个小时内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2)药店购药、普通门诊医保接口,医保待遇结算不准确,导致各基金支付数据混乱和错误。
(3)门特门慢、普通住院医保接口,医保待遇结算不准确,导致各基金支付数据混乱和错误。
应急措施如下:
应急机构 |
处置措施 |
定点医药机构 |
在收费处张贴通知,告知参保病人,目前因系统故障,医保业务暂停办理,引导参保病人延后进行医保结算。 |
上线项目组 |
密切和县医疗保障局相关领导沟通,紧急排查系统故障,及时上报情况到市项目组,要求技术支持,尽早恢复服务。 |
舆情维稳组 |
接访后,先做好上访人的解释安抚工作,密切和各部门沟通,了解系统故障的最新处理情况,向上访人反馈最新进展。 |
医疗保障局 |
密切和市项目组沟通,了解故障处理的最新情况,密切和医疗机构沟通,协助控制舆情,时刻保持电话畅通,做到及时接听和耐心解释。 |
3.终端设备故障
定点医药机构接口无法正常读卡,导致定点医药机构无法进行结算业务,且经过市项目组紧急排查、处理后,5个小时内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应急措施如下:
应急机构 |
处置措施 |
定点医药机构 |
在收费处张贴通知,告知参保病人,目前因系统故障,医保业务暂停办理,引导参保病人延后进行医保结算。 |
上线项目组 |
密切和医疗保障局相关领导以及POS供应商沟通,反馈最新进展,紧急排查系统故障,定位和解决问题,及时上报情况到市项目组,要求技术支持,尽早恢复服务。 |
定点医药机构 系统维护商 |
项目组定位问题为HIS问题时,HIS维护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并及时告知市项目组最新处理情况,全力恢复服务。 |
舆情维稳组 |
接访后,先做好上访人的解释安抚工作,密切和各部门沟通,了解系统故障的最新处理情况,向上访人反馈最新进展。 |
医疗保障局 |
密切和市项目组沟通,了解故障处理的最新情况,密切和医疗机构沟通,协助控制舆情,时刻保持电话畅通,做到及时接听和耐心解释。 |
4.医保目录编码错误
风险描述:定点医药机构目录匹配错误,导致参保病人医保费用结算错误。
应急措施如下:
应急机构 |
处置措施 |
定点医药机构 |
修正错误的目录匹配关系,联系该目录涉及的参保病人并做好解释工作,调用医保退费接口,重新上传正确的目录费用,再次结算。 |
上线项目组 |
密切和定点医药机构联系,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
舆情维稳组 |
接访后,先做好上访人的解释安抚工作,然后和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沟通,了解事故的原因,向上访人进行解释和劝导。 |
医疗保障局 |
密切和市项目组沟通,了解故障处理的最新情况,密切和医疗机构沟通,协助控制舆情,时刻保持电话畅通,做到及时接听和耐心解释。 |
(二)医保政策待遇应急预案
风险描述:系统上线后在两定医药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报账费用结算时发现报销结果有误。
应急措施如下:
应急机构 |
处置措施 |
定点医药机构 |
联系医疗保障局确认政策,向参保患者做好解释工作,调用医保退费接口,重新上传正确的目录费用,再次结算。 |
上线项目组 |
上线前,相关承建厂商做好所有待遇政策需求的收集、确认工作,对所有行政政策需求编制对应的测试案例并通过。出现问题后,相关承建厂商排查问题,快速定位问题原因,制定解决方案,密切和定点医药机构联系,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
舆情维稳组 |
接访后,先做好上访人的解释安抚工作,然后和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原因,向上访人进行解释和劝导,时刻保持医保局电话畅通,做到及时接听和耐心解释。 |
政策业务组 |
密切和市局相关处室沟通,了解政策情况,明确相关内容,完善系统。了解问题处理的最新情况,协助医药机构控制舆情,做好疏导、解释或延时处理等工作。 |
(三)医保经办端业务异常情况应急预案
1.业务系统操作类风险及应急措施
(1)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模块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参保,且经过市项目组紧急排查、处理后,2个小时内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2)城乡居民参保关系转移模块故障,导致无法办理参保关系转移,且经过市项目组紧急排查、处理后,2个小时内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3)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信息修改模块故障,导致无法办理人员信息修改,且经过市项目组紧急排查、处理后,2个小时内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4)个人零星报销业务模块故障,导致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无法办理零星报销业务,且经过市项目组紧急排查、处理后,2个小时内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5)个人账户支取模块故障,导致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无法办理个人账户支取业务,经过市项目组紧急排查、处理后,2个小时内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6)门诊特慢病办理模块故障,导致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无法办理门诊特慢病业务,经过市项目组紧急排查、处理后,2个小时内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7)转诊转院办理模块故障,导致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无法办理转诊转院业务,经过市项目组紧急排查、处理后,2个小时内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应急措施如下:
应急机构 |
处置措施 |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
在办事窗口张贴通知,告知目前因系统故障,医保业务无法及时办理,做好解释工作,收集相关业务资料以及联系方式,待系统恢复,业务办理完成后会告知办事人员。 |
上线项目组 |
密切和医疗保障局沟通,紧急排查系统故障,定位和解决问题,及时上报情况到市项目组,要求技术支持,尽早恢复服务。 |
舆情维稳组 |
接访后,先做好上访人的解释安抚工作,密切和各部门沟通,了解系统故障的最新处理情况,向上访人反馈最新进展。 |
医疗保障局 |
密切和市项目组沟通,了解故障处理的最新情况,密切和医疗机构沟通,协助控制舆情,时刻保持电话畅通,做到及时接听和耐心解释。 |
定点医药机构 |
对门诊特慢病办理和转诊转院办理等影响部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结算的,需张贴通知,做好解释工作。及时向医疗保障局反馈问题,并引导参保人员延后进行医保结算。 |
2.业务操作结算报销类风险及应急措施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两定医药机构在业务操作当中,遇到因系统、贯标、医保政策等原因导致参保人员不能即时结算等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解决,具体应急措施详见(附件1)。
四、应急响应流程
(一)问题定义分类
1.一般问题。指系统操作需进行优化、部分功能操作不流畅,且影响一般业务办理的情况。
2.严重问题。指系统出现异常,部分功能报错,已影响核心业务办理的情况。
3.特大问题。指系统出现异常,部分功能报错,已影响核心业务及医保待遇结算的情况。
(二)问题受理及处置流程
新平台上线后,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一般问题,且不影响主要业务办理的,按照正常问题处理流程处理。若已判断出问题属于本方案所述严重问题或特大问题情形的,已影响结算及核心业务,需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流程,开始应急事件处理,应第一时间总结问题现象,联系各业务专班组负责人,由各业务专班组经过综合研判后若无法处理的,应及时移交智慧医保领导小组研判,按问题分类安排相应专项小组进行处理。事故成功处理后,相关主责单位需总结事故原因,排查其他类似场所或场景的事故风险,提供故障分析报告报送各业务专班组,由综合协调组负责资料的收集、备案和归档。
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如遇到政策类问题,应先行咨询昌宁县医疗保障局。昌宁县医疗保障局无法清晰判断问题的,主动向市级医疗保障局请示汇报,待市级出台相应政策后,按政策抓好落实。
1.一般问题处置方法
(1)问题上报。由各业务专班负责人和联络员负责收集相关信息,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逐级提交上报给智慧医保领导小组。
(2)问题处理。根据问题的等级,分别由各业务专班负责人针对所涉及的问题,按照属地、逐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应急预案提出解决的对策和措施。对县医疗保障局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反馈,请求市级给予政策、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等方面的支持,力争有效解决存在问题。
(3)问题总结及归档。事故成功处理后,相关主责单位需总结事故原因,排查其他类似场所或场景的事故风险,提供故障分析报告报送各业务专班组,由综合协调组负责资料的收集、备案和归档。
2.严重问题处置方法
(1)启动指挥体系。医疗保障局主要领导立即组织各业务专班组负责人、专家顾问及专业技术人员召开应急会议,研究对策,提出处置方案建议,并组建应急专项小组指挥工作。
(2)掌握事件动态。及时将最新事态发展变化和处置进展情况及时汇总上报至市医疗保障局。
(3)舆情控制。医疗保障局通过电话、传真、网站等形式告知定点医药机构,做好对参保人员的宣传、疏导、解释工作。同时,在线上平台发布通知以及在窗口等服务地点张贴告示,并对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前来办理业务的申报资料进行接收和登记,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处理,并及时告知处理结果。
定点医药机构应按通知,及时在门急诊挂号、收费、购药窗口等主要服务地点张贴告示,医疗保障局分管领导、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立即到位,做好对参保人员的疏导解释工作。
(4)总结及消除隐患。尽快分析为发生的原因、特点、发展趋势,快速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组织实施处置。针对不同应急事件,各工作组负责人加强组内、跨组协调沟通。
3.特大问题处置方法
以下问题属于特大问题,应第一时间组建应急专项小组,同时上报县政府、县委网信办,启动应急预案。
(1)系统切换失败的。确认系统切换失败后,应立即启动回退预案,县医疗保障局应及时通知县内各定点医药机构做好新接口回退及老接口恢复工作,同时密切和市局沟通,了解最新情况,随时与信访局沟通,协助控制舆情,对参保群众做到及时接听和耐心解释。
(2)数据中心发生严重故障或遭受自然灾害,短时间内无法解决,对业务运行造成重大影响。县医疗保障局及时通知各经办机构应在办事窗口张贴通知,告知参保人,做好解释工作。县医疗保障局应协同辖区内各定点医药机构,配合监测恢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市医疗保障局,同时与信访局保持沟通,协助控制舆情,对参保群众做到及时接听和耐心解释。
(3)医保专网出现大面积故障。县医疗保障局联合电信运营商成立应急专项小组。电信运营商应立即组织故障区域人员,进行紧急故障排查与分析。各经办机构应在办事窗口张贴通知,告知参保人,做好解释工作。各级医保单位、辖区内各定点医药机构应组织相关网络技术人员配合电信运营商有关技术人员排查故障。县医疗保障局应与相关信访局沟通,协助控制舆情,对参保群众做到及时接听和耐心解释。
附:昌宁县医疗保险经办业务操作结算报销类风险及应急措施表。
序号 |
风险 |
应急措施 |
1 |
涉及药品、耗材的编码对应不到国家编码,导致系统上线后不能报销问题 |
定点医药机构针对医保参保人员,不能使用无国家赋码的项目,定点医药机构暂停使用,待商家申请国家赋码后,再继续使用。 |
2 |
涉及医疗服务项目的编码对应不到国家编码,导致系统上线后不能报销问题 |
定点医疗机构针对参保人员,不要使用无国家赋码的项目。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卫健局申请立项,待国家赋码后,再继续使用。 |
3 |
涉及异地就医提供的费用明细有未赋国家编码的项目如何报销的问题 |
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向医疗保障局反馈所存在的问题,由医疗保障局(8月4日以前)出台相关的结算政策。建议参照国码报销,未赋国码的自费结算。 |
4 |
在老系统已结算,发现有误,需回退,新系统支持回退问题 |
老系统停机前,核实相关数据,原则上不允许数据回退业务,若系统切换后因特殊情况,确实要回退结算数据,商定流程后,进行数据调整。 |
5 |
在新系统上线前已全自费结算未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零星报销的,新系统上线后结算标准问题。 |
在系统上线前已全部自费结算的,参保人住院或门诊购药未能实时结算的,先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凭社保卡、发票、银行卡、出院证(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处方(门诊)等资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报销项目以汉字输入检索为主,以大类填入系统,手工录入汇总费用或明细费用后,按照支付方式厂商调研确认的算法报销。 |
6 |
新老系统过渡期(停机期间)的费用按省码还是按国码比对结算问题 |
在智慧医保系统中,只能按照国码的相关政策进行结算。 |
7 |
新系统上线后,由于启用新系统,而其他州县暂未启用新系统,而导致无法做参保关系转移接续或已经办理了转移接续但还未办结的问题 |
新系统上线后关系转移人员,只能走线下操作,请东软工程师制作出相关表格提供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参保人或寄给转入/转出地,之后由东软工程师后台操作录入。 |
8 |
新系统上线后,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参保相互转换不识别录入系统问题 |
新系统上线后,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参保重复参保信息会相互提示,跨州市参保按照参保人关系转移操作流程办理,市内参保出现参保险种变更按照停保后再续保处理。仍无法正常参保的,及时联系系统后台处理。 |
9 |
新老系统切换期间,按病种付费不能分段结算问题 |
参保职工在停机前不能出院的不能分段结算,医院转为自费登记,待信息上线后按普通住院进行结算。 |
10 |
新老系统切换期间,职工、居民生育不能分段结算问题 |
职工在新老系统切换期间生育的,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到经办机构零星报销;因单位欠费还未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的,在停机前参保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待单位缴纳保费后到经办机构报销。城乡居民在新老系统切换期间生育不允许分段结算的,原则上心系统上线后在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
11 |
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对账不一致问题。 |
及时与定点医药机构沟通,查看数据不一致的原因,重新比对。对一时难以快速准确比对出正确的数据,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和相关业务科室沟通,对原始数据暂作封存处理,等数据完全比对正确再支付。 |
12 |
县第二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医保费用结算未及时申报问题 |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这两家医院参保就医结算的数据全量迁移至新平台中,同时对原信息系统数据做原样保留备份,在两家医院申报结算时,依据保留的备份数据,两家医院手工出具费用申报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参考原系统表样,统计并整理结算表,复核无误后予以支付。 |
13 |
老邻居养老院医疗费用问题 |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老邻居养老院未结算医疗费用的数据迁移至新平台中,同时对原信息系统数据做原样保留备份,具体支付方式待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