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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MB1533191D/20240422-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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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保局召开2024年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签订暨医保经办业务培训会议

为进一步规范两定机构医疗医药服务行为,督促两定机构严格履行服务协议,提升守法自律意识,不断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4月18日,昌宁县医保局组织召开2024年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签订暨医保经办业务培训会议。13乡镇分管领导、医保经办人员,医共体代表,定点医疗机构法人代表、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县医保局二级班子成员以上工作人员,共计100余人参会。

会上,县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组织学习《保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和《保山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并做好相关解释,县医保中心主任与定点医药机构现场签订2024年度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会议要求,一要正视问题、抓实整改,提高履行服务协议的使命感责任感。对2023年通报的问题,全县两定机构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二要细化协议、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医保管理和服务。强化诚信意识,严格履行协议规范服务行为,规范经营,不触红线,不越底线。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在提升医药服务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群众服务体验。强化制度意识,用制度约束不规范医疗行为。三要加强协作,主动配合,共同促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沟通协作,两定机构要主动配合医保部门工作,加强基金收支预算管理,防范基金风险,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强化政策学习,积极正面宣传引导,发挥好两定机构医保政策宣传前哨站、主阵地作用。

会议强调,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加强协议学习,准确理解协议内容;强化内部管理,严控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为参保患者提供性价比更高的医疗服务。

协议签订会后,组织13乡镇分管领导、医保经办人员,开展医保经办业务培训。对《云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学习,并对当前业务经办中常见问题进行培训答疑。要求乡镇一要加强对乡村两级医保经办人员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业务经办工作,确保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要求的材料、时限、流程开展业务经办。二要持续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抓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工作,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宣传力度,有针对性的再宣传、再动员,同时要抓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医保待遇落实工作。三要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发动村组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员力量,通过村组微信群、乡村大喇叭等形式重点开展参保、规范转诊转院等政策宣传,确保不能因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待遇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