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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MB18626308-/2022-0120007 发布机构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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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28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21〕21号)、《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昌宁县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函〔2021〕42号)等要求,结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5-7130138;传真:0875-713013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加强公开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全面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完善畅通公开渠道,扎实抓好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由我局办公室具体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工作有专人负责,并且积极参加县上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有序开展。

(二)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并公开了《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等7个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等流程,切实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

(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抓好本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我局公开的内容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财政资金、计划总结、人事信息、通知公告、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发展规划、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其他等。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70余条,其中:组织机构8条、政策文件5条、财政资金7条、计划总结2条,通知公告6条,六稳六保工作1条,优化营商环境3条,疫情防控3条,发展规划1条,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3条,行政执法信息17条,其他17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等。

(三)公开形式多样。一方面依托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一方面通过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函和人工答复;另一方面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等途径进行发布;最后利用本局的政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我局十分重视网站和信息公开咨询服务,采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等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投诉。2021年全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相关栏目内容的公开与部门职能特点存在冲突。我局涉及政治敏感性事项相对比较多,有些信息参照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的做法,不便进行公开,比如,突发事件处理情况、专项资金的使用等均属涉密信息,这给政务公开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部分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在政府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审核不到位,存在错别字和错敏词等情况,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3.公开内容形式单一。对广大群众退役军人军属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的内容形式还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2.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反馈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确保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4.丰富公开形式。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便于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