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33025MB18626308/20260330-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6-03-30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保山市2026年清明期间祭扫英烈倡议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纪念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工作安排,现就清明节期间开展祭扫英烈活动向社会各界及全市烈士亲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发出如下倡议:

一、预约入园祭扫

全市烈士陵园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并采取“预约入园、科学控流”的方式组织入园祭扫烈士服务保障工作。社会各界可通过预约登记、委托代祭、错峰祭扫、网上祭扫等方式致敬英烈、缅怀英烈。即日起至4月30日,欲前往各县(市、区)烈士陵园开展祭扫活动的单位、团体请提前1日向各县(市)烈士陵园管理服务机构进行预约(预约内容:单位名称、联系人、活动内容、时间、人数)。各县(市、区)烈士陵园管理单位将根据预约情况错时错峰安排开展祭扫、教育、纪念活动。预约时间:上午8:30—下午17:30,预约联系电话附后。

二、倡导便捷祭扫

倡议通过网上祭扫方式祭奠亲人、寄托哀思,共同营造好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的良好氛围。从即日起至4月下旬集中开展以“追寻·2026·清明祭英烈”为主题的网上祭扫活动。网上祭扫步骤如下:

中华英烈网:http://www.chinamartyrs.gov.cn/

进入“烈士英名录”栏目→选择“云南省”→选择“保山市”→选择县(市、区)→“烈士姓名”→“祭扫烈士”→鞠躬、敬献花圈、留寄语等。

三、安全文明祭扫

社会各界参加祭扫人员严禁携带火源、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烈士陵园,禁止在陵园内吸烟,建议采取敬献鲜花等绿色、低碳、环保方式祭扫,防范和杜绝火灾隐患。祭扫人员应着装得体,不高声喧哗,不追逐打闹,不携带宠物。入园祭扫人员要遵守祭扫烈士礼仪规范,服从现场管理,在祭扫活动中不妨碍、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共同维护祭扫烈士活动庄严、安全、文明、有序。单位组织祭扫,请严格按照《烈士公祭办法》规定,规范花篮的缎带或者花圈的挽联设置(为红底黄字,上联书写烈士永垂不朽,下联书写敬献单位或个人),整理缎带或者挽联(按照先整理上联、后整理下联的顺序,双手整理)顺序,以及明确的祭扫程序组织。禁止在陵园内开展与缅怀英雄烈士无关的活动。

清明将至,让我们在缅怀中唤醒记忆,在追思中致敬英烈,点燃心中不灭的火种,照亮全社会礼赞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