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MB18626308/20240319-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4-03-19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安置优抚、就业创业、服务管理、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相关配套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它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它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8)拟订、指导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方案并做好相关实施工作。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政府安排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工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承担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
2023年度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置独立的行政机构1个,行政编制7人,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人:局长1人;副科级领导职数3人:副局长3人;股所级领导干部职数4人;事业编制5人。单位现有在职人数15人,其中:公务员6人,事业人员5人,工勤人员4人。
3.重点工作概述
(一)服务体系建设从有到优
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机构体系,目前全县建成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个,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13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点4个,田园镇,柯街镇服务站管理走在市级前列。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温泉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田园镇关庙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被推荐上报为优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优秀退役军人服务站。年内共服务退役军人1623人次,服务满意率为100%。向上争取资金2190万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下达任务的172.72%。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被省市评授予“三星级军休服务管理机构”。
(二)军地双拥共建更加扎实
成立创建昌宁县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昌宁县创建云南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职能职责》,明确军地双方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职责,先后组织召开县委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创建云南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县动员会议、业务培训会议、工作推进会,军民共建“八个一”工作全面推进,“八一”期间军地联谊“八个一”活动广泛开展,春节、八一期间慰问了驻昌部队,慰问物品折资2万元;慰问武警中队办公电脑5台,帮助部队解决实际问题;在昌宁新闻网开辟了双拥专栏,开通“昌宁双拥”微信公众号,打造昌宁双拥宣传平台;县委党史研究室把昌宁籍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在部队立二等功人员录入《昌宁年鉴》;举行“军民共建单位”协议签约暨揭牌仪式,正式建立“双拥”共建关系。双拥公园、双拥路、双拥林建设完成。双拥创建首次纳入县对乡镇的年度综合考核,“红色双拥”品牌效应不断扩大。
(三)移交安置工作率先完成
严格落实安置政策,深入挖掘安置潜力,圆满完成各项移交安置任务,2023年接收安置退役军人61名,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52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9名。在安置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迎难而上,五县区率先完成2023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得到了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高度肯定。其中:3人安置在省级驻昌单位(昌宁公路分局以事业工勤身份安置),6人安置在乡镇事业单位(6个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队以事业专技身份安置),收获了安置对象、接收单位、原服役部队“三满意”的良好效果。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坚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服务,使广大退役返乡报到的退役军人切实感受到了“家”的温暖。全年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52人,逐一对退役士兵进行安置政策和就业创业政策解读,办理接收、落户、安置等相关手续;协助做好组织关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接转等工作。五县区率先完成2022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发放工作,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58名,军龄合计241(4500.00元/年)年,立功增发0.52万元,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共计108.97万元。
(四)创业就业帮扶精准有效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牵引、自愿选择、多方参与”原则,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优质服务。通过精心谋划强协调,形成责任明晰、部门联动、协调有序、合力推进的工作责任落实体系。依托全县13个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网格化服务,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普查,摸清底数,全面精准掌握全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把县内2家培训机构纳入“云南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9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开展一个月的跟班学习培训,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1次,实现适应性培训全覆盖。积极宣传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政策,26名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鼓励退役军人复学,13人返乡后继续完成学业。坚持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做好政策宣传、岗位推送、就业动态监测等服务工作。派出4个工作组赴13乡镇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并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讲13场次。举行退役军人现场招聘和专场网络招聘活动,收集发布23家用人单位岗位信息1809个,通过微信群向退役军人推送招聘信息100余条,超额完成年度退役军人新增就业任务。组织退役军人创办企业参加第四届云南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获得市级二等奖一家,优秀奖两家。扎实开展创业贷款政策宣传,全县退役军人2023年申请“创业贷”共计10笔,合计200万元,有效解决部分退役军人想创业资金难的问题。主动联系华糖集团、农垦集团、保山安邦、众谐安保、通威等企业在招录人员时优先录用退役军人。年内完成退役士兵新增就业88人,完成省市下达任务的122%。
(五)烈士纪念保护作用凸显
投资200余万元提升改造姚家坡烈士陵园,投资30万元打造烈士陈列馆精品展陈,同步编纂《云南英烈及纪念设施大典》。姚家坡烈士陵园9月被命名为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1月被命名为保山市国防教育基地。制定《昌宁县烈士纪念设施巡查巡检制度》,强化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管护。举办清明节祭扫、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用好烈士设施开展红色教育,宣讲英雄事迹,赓续红色血脉,传承英烈精神。清明期间姚家坡烈士陵园接待社会各界祭扫人员5812人次,免费讲解16场次。在烈士纪念日,组织各界人士200余人参加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开展烈士家属走访慰问活动,慰问4人次,慰问资金0.2万元。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考核工作位居五县(市区)第1名。兰山烈士墓文物保护迁移经验在全省推广。
(六)优抚优待政策落地惠民
严格执行各项抚恤补助政策,按照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各项优抚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共发放优抚对象补助24489人次,补助资金1594.01万元;困难生活补助1823人次,补助资金72.92万元;春节和八一慰问5441人次,慰问资金54.41万元;发放一到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3人4.34万元;发放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金36.29万元。扎实开展年度确认工作,准确掌握全县领取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底数。资金发放“优质化”“零失误”,数据质量和精准率在五县(市区)位居榜首。持续推进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申领优待证5927张,激活5623张,激活率92.35%,稳居五县(市区)前列。招募拥军企业121家,优惠优待服务项目覆盖酒店、餐饮、商场超市、银行、医疗药店、车辆维修、家政服务、景区景点等各领域,在五县(市区)首家将社会化拥军触角延伸至乡镇、村(社区),优待服务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对象366人次,优待资金57.82万元。
(七)荣誉激励措施不断强化
一是做好现役军人立功受奖送喜报工作。对荣立二等功、三等功的现役军人的家属,联合县人武部、乡镇、村(社区)举行送喜报仪式,入户走访慰问,彰显了“一人立功受奖、全家无上光荣”的浓厚社会氛围。目前,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接收昌宁籍现役军人奖励通知书146份,送达家属140份,其中荣立三等功36人,优秀士兵104人,发放立功奖励金13.3万元。做好光荣牌悬挂及走访工作。为全县所有退役军人、军属及其他优抚对象家庭悬挂光荣牌,并在春节、八一、烈士纪念日等重大节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各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每年走访入伍新兵家庭,鼓励军属支持国防,让军人在部队安心服役,同时悬挂光荣牌,为推动“让军人成为尊崇职业”营造了浓厚氛围。二是做好典型选树宣传引路。培树先进典型,保山大叶山茶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忠文被授予“保山最美退役军人”称号,选树何晓磊、穆利贤、杨绍生、周应良等4名同志为2023年度昌宁县“最美退役军人”,持续激发退役军人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
(八)信访维稳依法依规开展
定期召开信访维稳工作布置会,强化对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排查,对排查的重点人群137人造册登记,明确领导挂联责任,做好应急预案,分组化解,不留死角。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全县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接待来访1200余人次,办结信访事项40余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领导包案下访”等深入开展退役军人暖心解难专项行动,主动下访49次,走访困难退役军人110余人次。常态化联系90名重点退役军人,发放困难退役军人临时救助62人7.5万元。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站14个,处理退役军人法律问题10余件;稳妥处理“两援”老兵及亲属出境到老挝越南开展祭扫等活动,为退役军人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支持和帮助。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下发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共设立3项一级目标,7个二级绩效目标,分别是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度决算总收入3611.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5.74万元,占总收入96.78%;其他收入24.53万元,占总收入0.68%,上年结转91.69万元,占总收入2.54%,
2023年度决算总支出3505.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0.95万元,占总支出94.45%;卫生健康支出184.80万元,占总支出5.27%;其他支出9.83万元,占总支出0.28%。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下发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共设立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效益、满意度;二级指标7个,分别为:数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8个,主要是二级指标的细化和量化。
二是制定了《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管理制度》《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制度》《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管理制度》《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管理制度》等。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1)通过绩效自评,掌握项目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考核2023年度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保证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2)通过绩效自评,从项目投入、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的产出情况、项目效益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及绩效评价资料报送情况等方面找出项目实际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文化项目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在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的引导作用提供参考。
(3)通过绩效自评,为指导预算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4)通过绩效自评,构建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经常性的评价,及时反映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其他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县财政局的绩效评价要求,确定我局评价对象,明确评价任务,研究布置和安排项目实施单位(股室)收集整理项目实施相关资料,为评价提供工作指引。
2.组织自评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人员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全面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并形成相应部门自评报告。
3.督促整改
根据项目单位和部门自评情况,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绩效自评发现问题,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股室)进行认真整改。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设定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根据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本单位基本上按质按量完成了2023年职责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设定2个二级指标,根据年初的目标,认真完成,退役军人生活质量得到改善,社会地位得到提高。
(三)满意度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设定2个二级指标,根据年初的目标,认真完成,内部干部职工满意度为100%,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预算执行分析不够全面深入。原因:预算执行分析仅停留在简单的数据汇总,没有从全方位、多角度分析财政支出状况,科学评价资金绩效。改进措施:加强预算执行分析,提高资金绩效评价质量。
2.财务人员对预算编制、执行的认识还不够到位,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原因:财务人员对预算编制与执行工作不熟悉,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偏差。改进措施: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综合能力。
3.加强项目管理。根据上述问题,我单位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对相关项目进行专家评估论证,对项目申报、资金拨付、报账材料等进行了严格管理,做到项目信息共享,各自把关、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同时加强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做到有档可查。
4.加强管理人员、会计人员的培训,建立一支廉洁、高效、务实、专业化的财政财务管理人员队伍,要求财务人员,一方面要坚持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另一方面要学业务、学技能,掌握专业知识,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后,我单位应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各股室,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股室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全员参与,明确责任,加强绩效管理
在项目预算编制中,必须调动相关预算使用部门、股室参与,编制的预算及绩效目标(指标)才符合实际情况;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进一步树立了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才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建章立制,齐抓共管,机制运行顺畅
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云财预〔2018〕164号),确保预算执行达到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保障项目实施进度高效有序。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理念,按规定拨付和使用资金,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监控,为单位管好明白账、放心账,确保财政资金花得规范、花得有效、花得明白。
(三)运用评价结果,提高资金效益
将绩效因素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上年度绩效完成不好的,减少预算安排加强绩效监督,反之增加预算安排。形成“绩效预算分配,使用结果评价,下年度绩效预算分配”的绩效预算约束环,使绩效管理贯穿财政支出领域和分配领域,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2: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3:春节.八一慰问经费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4:其他就业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5:农村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6:其他优抚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7:双拥模范县创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8:退役安置经费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9:姚家坡烈士陵园管理维护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10:在乡老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
附件1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12: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13: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14:春节.八一慰问经费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15:农村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16:其他就业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17:其他优抚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18:双拥模范县创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19:退役安置经费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20:姚家坡烈士陵园管理维护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2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22:在乡老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3: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24: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附件1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附件【附件2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附件3春节.八一慰问经费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附件4农村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附件5其他就业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附件6其他优抚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附件7双拥模范县创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附件8退役安置经费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附件9姚家坡烈士陵园管理维护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附件10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附件11在乡老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docx】
附件【附件12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附件13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附件14春节.八一慰问经费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附件15农村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附件16其他就业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附件17其他优抚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附件18双拥模范县创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附件19退役安置经费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附件20姚家坡烈士陵园管理维护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附件2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附件22在乡老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附件【附件23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附件24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