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MB18626308/20241010-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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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安置优抚、就业创业、服务管理、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相关配套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5.拟订、指导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方案并做好相关实施工作。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政府安排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工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6.承担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严格落实安置政策,深入挖掘安置潜力,圆满完成各项移交安置任务,2023年接收安置退役军人61名,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52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9名。在安置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迎难而上,五县区率先完成2023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得到了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高度肯定。其中:3人安置在省级驻昌单位(昌宁公路分局以事业工勤身份安置),6人安置在乡镇事业单位(6个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队以事业专技身份安置),收获了安置对象、接收单位、原服役部队“三满意”的良好效果。
2.军地双拥共建更加扎实。成立了创建昌宁县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昌宁县创建云南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完成部分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
3.纪念设施整修传承和弘扬革命烈士精神。打造烈士陈列馆精品展陈,积极申报市级烈士纪念设施。昌宁县姚家坡烈士陵园展陈馆建设项目已完成展陈馆及馆内管理用房和卫生间的建设,正在设计展陈布置及烈士家书、日记图片等遗物收集、整理编撰烈士事迹等工作,并同步编纂《云南英烈及纪念设施大典》。
3.落实优待抚恤政策保障优抚对象权益。扎实开展年度确认工作,准确掌握全县领取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底数,对优抚对象新一年数据信息更新,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信息化,各项惠民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地见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切实增强。持续推进优抚对象优待工作。
4.研究制定《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开展重点人群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风险防控方案》,定期召开信访维稳工作布置会,强化对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排查,提前预判处置,防患于未然,将已经排查出的2020—2023年的四类重点人群137人登记在册,并层层压实责任,明确主要领导包案,分管领导为责任人,做好应急预案。
5.荣誉激励措施不断强化。一是做好现役军人立功受奖送喜报工作。二是做好典型选树宣传引路。培树先进典型,保山大叶山茶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忠文被授予“保山最美退役军人”称号,选树何晓磊、穆利贤、杨绍生、周应良等4名同志为2023年度昌宁县“最美退役军人”,持续激发退役军人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军休股、拥军优属褒扬股、昌宁县姚家坡烈士陵园管理所、昌宁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分别是: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考核、机要、档案、宣传、安全、保密等日常工作。承担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应急值班、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和重要会议文件。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编报经费预决算,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退役军人事务经费管理和单位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单位的党群工作、退休人员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
2.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协调指导开展退役军人党建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工作,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批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统筹课题研究和政策研究。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普法宣传等工作。
3.移交安置军休股。贯彻落实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安置计划,拟订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和中央、省、市驻昌单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政府安排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负责移交地方1至4级伤残军人(含精神疾病类军人)接收安置。承担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教育管理。贯彻执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指导、中介服务等工作,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社会保障事宜。贯彻落实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政策、年度计划,并负责移交安置、服务管理和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的申报发放。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其它退役军人的住房保障和遗属生活补助经费报批、核拨工作。管理军休人员服务保障单位。
4.拥军优属褒扬股,组织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贯彻执行拥军优属、抚恤优待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它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政策落实。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残疾等级和伤亡抚恤报批工作。指导实施退役军人和其它优抚对象身份核定和数据更新、动态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养老和生活救助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建设和服务管理。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指导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方案并做好相关实施工作,承担符合政策规定的烈士申报评定工作,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指导烈士祭扫活动服务保障。根据国家授权,承担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及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5.昌宁县姚家坡烈士陵园管理所。贯彻国家和省、市、县烈士褒扬纪念的政策法规;负责收集、整理、烈士资料图片、革命文物、革命史料和烈士遗物陈列展览工作;负责为社会各界、烈士亲属及青少年缅怀英烈、祭扫活动、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提供服务;负责编纂烈士英名录,挖掘烈士事迹,弘扬烈士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发挥革命传统教育功能;负责烈士骨灰的安葬工作; 负责建立完善烈士档案;负责组织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和英烈文化主题活动;负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陵园日常维护与维修、园内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和安全保卫工作。
6.昌宁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承担履行退役军人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做好退役军人档案信息收集、查询、保管工作;履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移交,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协助做好退役军人的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及有关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文化活动,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图书馆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电教室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事业编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9652016.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53694.23元,占总收入的99.6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8322.00元,占总收入的0.33%。收入与上年16240255.21元相比,合计增加113411761.02元,增长82.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16014870.57元相比增加13538823.66元,增长84.5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与上年225384.64元相比减少127062.64元,下降56.38%。主要原因是军休人员减少,拨转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9652016.23元。其中:基本支出2566804.04元,占总支出的8.35%;项目支出27085212.19元,占总支出的91.65%;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支出合计与上年16148895.27元相比,增加13404798.96元,增长83.0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42957.50元,下降31.65%;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减少4人。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4547756.46元,增长16.03%;主要原因重点优抚对象补助提高,人员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56568.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68482.04元,占基本支出的92.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8104.20元,占基本支出的7.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085212.19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809193.49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死亡抚恤金、伤残抚恤金和医疗保障经费。基础设施建设100000.00元,主要用于展陈馆布展项目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176018.70元,主要用于烈士陵园管理员劳务费,会议费及办公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53694.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7%。与上年16148895.27元相比增加13404798.96元,增长83.01%,主要原因是2022年优抚补助资金于10月份从乡镇收回我局统一发放,所以相比增长值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705780.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75%。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12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4279.84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878.85元;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81.24元;2080801死亡抚恤1118974.80;2080802伤残抚恤金2736000.00元;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2431848.38元;2080806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5125000.00元;2080808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20000.00元;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2617427.17元;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1089675.00元;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33304.00元;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81189.50元;2082801行政运行1351022.28元;2082804拥军优属443862.40元;2082850事业运行474837.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47913.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5%。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2295.32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4886.51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0270.88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72.36元;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641584.00元;2101499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37704.5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308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850.00元,决算为258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79%,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21%,完成年初预算的%,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850.00元,支出决算为308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58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0元,决算为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8.2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150.00元,下降11.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150.00元,下降13.83%;原因是从公务运行维护费中调出4150.00元用于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150.00元,增长488.24%,原因是从公务运行维护费中调出4150.00元用于公务接待。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经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到本机指导、调研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104.20元,比上年211803.00元减少23698.80元,下降11.19%,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减少4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6650.00元,水费472.00元,电费3600.00元,邮电费424.00元,差旅费1290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0元,工会经费2080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8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91200.00元退休人员经费1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414638.22元,其中,流动资产1093001.35元,固定资产321636.87(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1200383.53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4254.6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8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8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85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785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785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附件: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