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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MB18626308/20231022-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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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安置优抚、就业创业、服务管理、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相关配套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严格落实安置政策,做好安置工作。

2、纪念设施整修传承和弘扬革命烈士精神。

3、落实优待抚恤政策保障优抚对象权益。

4、规范运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军休股、拥军优抚褒扬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6240255.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14870.57元,占总收入的98.6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5,384.64元,占总收入的1.39%。与上年7764573.53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275718.91元,增长167.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475681.68元,增长109.1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14,468.26元,增长103.20%。主要原因是2022年10月份根据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相关政策规定,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由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发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6148895.27元。其中:基本支出3611439.54元,占总支出的22.36%;项目支出12537455.73元,占总支出的77.6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9964536.3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184358.97元,增长62.0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09777.09元,增长40.92%;项目支出增加5409217.56元,增长75.8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10月份根据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相关政策规定,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由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发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11439.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65611.84元,占基本支出的90.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1803.00元,占基本支出的6.49%。其他支出134024.70元,占基本支出的3.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537455.73元。其中:就业补助4486.80元;发放优抚对象死亡、伤残抚恤金10445880.69元,发放退役安置补助经费703341.4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80000.00元;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补助1303746.7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14870.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7%。与上年7563657.15元相比增加8361213.42元,增长109.24%,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10月份以前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参战人员补助、在乡复员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拨到乡镇发放到个人,2022年10月份收回在局机关进行一卡通统一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462664.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31%。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6,555.20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2,442.48元;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4,486.80元;2080801死亡抚恤701,167.19元;2080802伤残抚恤780,340.00元;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798,960.44元;2080808 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283,200.00元;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6,178,578.26元;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437,625.00元;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36,060.00元;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29,656.48元;2082801行政运行1,883,281.14元;2082804拥军优属80,000.00元;2082850事业运行490,311.2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52,206.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37,506.0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0,138.30元;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80,815.28元;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303,746.7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30,8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7.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5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7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8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5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力推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接待费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406.00元,下降19.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406.00元,下降89.7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大力推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访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803.00元,比上年减少60,392.98元,下降22.19%,主要原因是大力推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7,500.00元;公务接待费850.00元;工会经费15,20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28,2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927,328.65元,其中,流动资产976,338.56元,固定资产950,990.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11,089.8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29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