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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MB18626308-/2022-1021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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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安置优抚、就业创业、服务管理、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相关配套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8.拟订、指导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方案并做好相关实施工作。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政府安排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工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承担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有以下几点:

1.帮扶援助打基础,全县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35名,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及时了解其生产生活情况,及时发放帮扶解困资金。

2.科学制定安置方案,扎实做好安置工作。按时完成上年度接收43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分两批次做好了2021年度18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的接收安置工作。

3.认真落实优待抚恤政策,保障优抚对象权益。依法依规提高各类补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补助资金。对姚家坡烈士陵园进行了提升改造及周边环境整治。

4.加强军休干部管理,落实两项待遇。一是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二是落实军休干部的生活待遇。三是加强军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

5.走访慰问常态化。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驻昌部队、优抚对象、军休干部、企业军转干部、军休干部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烈士遗属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是: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7764573.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53657.15元,占总收入的98.5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0916.38元,占总收入的1.43%。与上年对比减少5562648.59元,下降71.64%,主要原因:2020年预算指标全部下拨,列为收入;2021年预算4月份开始启用指标账。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9964536.30元。其中:基本支出2836298.13元,占总支出的28.46%;项目支出7128238.17元,占总支出的71.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242936.38元,下降12.47%,主要原因分析符合安置的退役军人两保接续缴费工作在2020年完成,所以比2020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36298.1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11559.43元,22.25%,主要原因:在职人员退休一人,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22人,12月20日退休1人,2022年4-12月份各项社会保险欠缴。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95441.77元,占基本支出的77.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0856.36元,占基本支出的22.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28238.1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0376.95元,下降5.69%,主要原因:2020年补发往年优待金,2021年退役安置士兵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一是帮扶援助打基础,全县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35名,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及时了解其生产生活情况,发放帮扶解困资金105万元,惠及48人。企业军转干部常规联系持续向好。开展个案救助2人次,为48名企业军转干部缴纳2021年大病医疗保险9408元,完成上年度企业军转干部数据更新工作;做好八一慰问和临时救助工作。共计发放八一慰问金、临时救助、体检费用合计47人136300.00元。积极开展2021年度保山最美退役军人推荐、上报、拍摄工作,推荐昌宁县公安局穆金伟参加保山市最美退役军人评选并当选为“保山市2021年度最美退役军人”

二是移交安置工作妥善落实。按时完成上年度接收43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共计594000.00元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发放。分两批次做好了2021年度18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的接收安置工作。积极做好2021年度移交安置准备工作。

三是落实优抚对象自然增长机制,认真执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规范操作,优抚资金足额准确发放,2021年度共下达优抚资金2212.45万元;严格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相关政策,认真审核,按时足额发放,共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63.65万元;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确保所有优抚对象均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助重点优抚对象2685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助资金64.56万元。重点优抚对象生病住院实施“一站式”医疗救助146人次,救助资金14.18万元。发放1至6级在乡伤残军人门诊费4.7万。完成2021年新增重点优抚对象按规定程序进行认定,共认定符合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58人,完成全县符合条件的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90名残疾证换证工作。走访慰问常态化。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驻昌部队、优抚对象,合计支出慰问资金58.58万元。对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的家属,联合县人武部、乡镇、村(社区)举行送喜报仪式,入户走访慰问,2021年以来,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接收昌宁籍现役军人奖励通知书90份,其中荣立三等功10人,优秀士兵80人,均及时送达家属,并发放慰问金6.8万元。切实履行红色教育职能职责,加强褒扬纪念,营造拥军氛围。帮助杨文焕烈士迁葬入姚家坡烈士陵园,让烈士英魂荣归故土;投入资金2.88万元对姚家坡烈士陵园进行了提升改造及周边环境整治;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95875.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0%。与上年对比减少639700.29元,下降6.67%,主要原因是2020年补发往年优待金、安置补助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11815.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49%。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056.8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377.53元;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9228.92元;2080804优抚事业单位支出300000.00元;2080805义务兵优待金1917000.00元;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68882.64元;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622000.00元;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804836.76元;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209287.41元;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14000.00元;208090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635160.77元;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525029.18元;2082801行政运行1800873.22元;2082804拥军优属1080.00元;2082850事业运行384085.94元;208289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458000.00元;2083099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120416.68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84060.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1%。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7955.61;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5769.61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4519.12元;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202883.82元;2101499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212931.9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300.00元,支出决算为38256.00元,完成预算的114.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256.00元,完成预算的250.1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开展优待证办理、烈士陵园修缮工程启动、两参人员核实等公务接待费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35866.00元,增长1500.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0000.00元,增长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866.00元,增加245.4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昌宁县民政局划拨车辆一辆,2020年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新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三公”支出决算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占78.42%;公务接待费支出8256.00元,占21.5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25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25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来访调研、指导本局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195.9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741.00元,增长23.4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车运行维护费和差旅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8700.00元,水费3000.00元,电费4500.00元,差旅费23511.50元,公务接待费2310.00元,工会经费40174.4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150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016238.79元,其中,流动资产82547.70元,固定资产933691.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59365.7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8510.0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16238.79

82547.70

933691.09

188510.09

454401.00

0

29078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