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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MB18626308-/2020-1210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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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801000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安置优抚、就业创业、服务管理、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相关配套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它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它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8.拟订、指导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方案并做好相关实施工作。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政府安排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工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承担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2月1日挂牌,于2019年3月26日正式组建运转,2019年的主要工作有以下几点:

1.做好工作转隶工作,整理完善退役军人档案。单位组建后主动于民政部门、人社部门对接,落实主体责任,列出清单全面清点相关政策文件、档案文本、信息系统筹相关材料,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2.科学制定安置方案,扎实做好安置工作。2018年冬季至2019年6月份共接收退役士兵62人,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43人,符合并选择由政府安置工作的19人。

3.认真落实优待抚恤政策,保障优抚对象权益。依法依规提高各类补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补助资金。

4.加强军休干部管理,落实两项待遇。一是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二是落实军休干部的生活待遇。三是加强军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四是承办保山市第五届军队离退休干部运动会。

5.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根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于6月18日召开全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推进会议,成立领导小组,摸清255人符合参保条件,加强政策宣传,积极联合人社、医保、税务等部门,一站式办理符合退役士兵社会保险,妥善解决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公务员11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8994937.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64469.24元,占总收入的94.1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30468.04元,占总收入的5.90%。与上年对比增加530468.04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属2019年度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7020750.77元。其中:基本支出2291458.15元,占总支出32.64%;项目支出4729292.62元,占总支出的67.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020750.77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属2019年度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数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91458.1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91458.15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属2019年度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数据。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29292.6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29292.62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属2019年度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09633.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7%。与上年对比增加6709633.06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属2019年度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95625.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30%。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5749.32元;2080801死亡抚恤795.98元;2080805义务兵优待1718348.80元;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41540.00元;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538000.00元;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850035.10元;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146272.74元;208090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861600.00元;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76900.00元;2082801行政支出1419639.61元;拥军优抚支出295800.00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943.51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40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74353.0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9655.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63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属2019年度新成立单位,年初无预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630.00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30.00元,增长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属2019年新增单位,上年没有数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63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3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30.00元,其中: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访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16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616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属2019年度新增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16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616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属2019年度新增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支出办公费5150.00元,机关人员交通补贴911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2883250.05元,其中,流动资产2695635.71元,固定资产187614.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83250.0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0.00元,固定资产增加187614.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2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2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公开09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公开10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公开11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公开1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