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MB18626308-/2022-0222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2-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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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安置优抚、就业创业、服务管理、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相关配套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它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它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8.拟订、指导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方案并做好相关实施工作。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政府安排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工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承担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力维护股、移交安置军休股、拥军优抚褒扬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它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45.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05.5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4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449.79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2022单位往来资金14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项目支出317.05万元纳入年初预算批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05.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5.5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5.54万元(本级财力605.5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9.79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批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45.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0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4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7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减少7.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0.25万元;项目支出317.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7.05万元,主要原因2022单位往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批复。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慰问。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4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2080801死亡抚恤1万元,主要用于烈士的牺牲抚恤。
5.、2080802伤残抚恤2.03万元,主要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
6.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90.63万元,主要用于复员、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
7.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63.38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的补助。
8.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26.7万元。主要用于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9.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管理机构5万元,军休机构的公务支出。
10.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2万元,转业士官分配期间的教育培训。
11.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59万元,退役安置支出。
12.2082801行政运行支出179.7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13.2082850事业运行支出38.2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14.2083099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为生活困难人员缴纳的的其他社会保险支出。
15.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保障支出。
1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3.7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大病保险。
1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2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大病保险。
18.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9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19.2299999其他支出140万元,非财政拨款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基本工资77.8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支出。
2.30102津贴补贴96.0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的津贴补贴支出。
3.30103奖金6.4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干部职工十三个月工资支出。
4.30107绩效工资1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人员的绩效支出。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0.4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6.30109职业年金缴费1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9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30111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7.9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9、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6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的失业保险缴费。
10.30201办公费67.1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办公费用支出。
11.30203退休费80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离退休费及遗属补助。
12.30216培训费2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培训支出。
13.30227委托业务费2万元,主要用于姚家坡烈士陵园管理维护费支出。
14.30304抚恤金4.84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伤残抚恤支出。
15.30305生活补助304.80万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的各项支出。
16.30211差旅费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因公出差的差旅费。
17.30217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接待外来人员的公务接待费。
18.30228工会经费3.8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的工会活动支出。
19.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用车的运行和维护费。
20.30239其他交通费用1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员及工勤人员的公务车补助费支出。
21.302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04万元。
22.30307医疗费补助0.02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万元,较上年增加0.17万元,增长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较上年增加0.17万元,增长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6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持平,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已在2022年部门预算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中公开。(具体详见附件1)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25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为2021年1月份退休1人人,机关运行经费减少0.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2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1.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