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MB18626308-/2021-0224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1-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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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有情况
第二部分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共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安置优抚、就业创业、服务管理、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相关配套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它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它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8.拟订、指导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方案并做好相关实施工作。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政府安排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工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承担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1年度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置独立的行政机构1个,内设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力维护股、移交安置军休股、拥军优抚褒扬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它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5.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5.7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46.77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2020调入人员2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9.89万元,含基本工资增加11.32万元、津贴补贴增加12.7万元、奖金增加0.94万元、养老保险增加3.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增加2.2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7.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0.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6.88万元,含新增机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5.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5.7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5.75万元(本级财力295.7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77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2020年调入人员2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9.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6.88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5.7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77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为2020年度调入人员2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9.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6.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2801行政运行支出193.1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2、2082850事业运行支出37.0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4.7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大病保险。
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1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大病保险。
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8.0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6、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1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基本工资82.3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支出。
2、30102津贴补贴101.8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的津贴补贴支出。
3、30103奖金6.8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干部职工十三个月工资支出。
4、30107绩效工资9.7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人员的绩效支出。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2.1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6、30109职业年金缴费7.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9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30111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8.0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9、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8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的失业保险缴费。
10、30201办公费1.8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办公费用支出。
11、30205水费0.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饮用水费用。
12、30206电费0.4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办公用电支出。
13、30211差旅费2.5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因公出差的差旅费。
14、30217公务接待费0.3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接待外来人员的公务接待费。
15、30228工会经费4.0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的工会活动支出。
16、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用车的运行和维护费。
17、30239其他交通费用15.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员及工勤人员的公务车补助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33万元,较上年增加0.03万元,增长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3万元,较上年增加0.03万元,增长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58人次。
增加原因为2021年度退役军人数量增加,预算接待业务有所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原因为上年预算时单位无公务用车,2020年6月份从民政局划拨一辆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5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为2020年3月份调入人员2人,机关运行经费增加0.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1.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