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MB18626308/20221206-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12-06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对以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进行划定公示。
陵园名称:姚家坡烈士陵园
陵园地址:云南省昌宁县田园镇官庙社区姚家坡
保护级别: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范围划定:东-J7-J10至长青路、存量国有土地;
南-J4-J17外接集体道路;
西-宁霁广场、住建局林地;
北-J1-J7外接南门河。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违反有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