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MB18626308-/2021-1101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11-01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零散烈士墓搬迁的通告
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安葬办法》及《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共中央宣传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应集中尽集中、应修缮尽修缮”的原则,对昌宁县姚家坡烈士陵园进行整修,对我县辖区内零散烈士安葬点、烈士墓进行搬迁合并,形成规划建设、修缮保护、管理维护相辅相成的良性运行局面,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搬迁合并对象
(一)昌宁县卡斯镇兰山村泡石洞集中安葬点的李金龙烈士墓、李云浩烈士墓、卢珍烈士墓、牛绍基烈士墓、赵自芳烈士墓统一搬迁至姚家坡烈士陵园;
(二)位于昌宁县温泉镇兴文村蒿子坝村民小组的辉筱海烈士墓搬迁至姚家坡烈士陵园。
二、搬迁时间
2021年12月15日前
三、实施主体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搬迁合并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敬请广大烈士家属(亲属)务必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与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有关搬迁事宜,逾期不联系衔接的,视其为同意搬迁。
(二)因姚家坡烈士陵园整修,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姚家坡烈士陵园暂停瞻仰活动,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昌宁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