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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MB18626308-/2021-0301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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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1年新增重点优抚对象的通知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1年新增重点优抚对象的通知

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财政所: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办法》(云民优〔2011〕12号)等文件精神,针对我县优抚对象人员变动情况,经认真审查核实,并经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确认通过,现将新增重点优抚对象通知你们。

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要结合财政所,认真按执行时间和发放标准计发抚恤和生活补助。新增人员纳入今后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调整范围。

附件:2021年新增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名单

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