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昌宁县委 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昌发〔2024〕2号)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4年第2次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将县乡村振兴局(县脱贫攻坚考核评价中心)李坤1名事业人员划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