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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MB19883569-/2021-0207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信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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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信访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1500000

昌宁县信访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昌宁县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保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信访局内设3个机构。

1.办公室。负责对全县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工作。负责综合文稿起草、对外宣传、意识形态、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调研、工作信息、保密、平安建设、后勤、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办公自动化、电子设备采购与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工青妇、退休人员联络服务、挂钩帮扶等工作。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2.接访办信股。负责群众来信办理、来访接待和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指导协调处理来信、来访接待中的复杂疑难问题,反映群众来信中的重要情况。负责受理办理群众通过网络途径提出的信访事项,维护来访接待场所秩序。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信、来访及重要网络信访事项。承办和参与调查处理领导交办的、涉及重大方针、政策的信访事项。承担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电子信箱信件的办理工作。办理中央、省、市、县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综合分析和反映群众来信、来访和网络信访中的重要情况,负责指导检查全县来信办理、来访接待及全县网络信访办理工作,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承担县级领导定期接访、视频接访工作,负责“云南信访信息系统”和视频接访系统的建设、运维等工作。负责信访“三率”督促指导、信访数据统计和信访形势综合分析工作。

3.督查督办股。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指导检查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负责对各乡镇及县直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到保赴昆进京访的处置工作。负责大规模群体上访和信访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与应急处置。承担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信访保障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政府主导、信访部门协调作用,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2.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化解效果好;制定完备处置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2021年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后果的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3.维护和规范信访秩序。认真落实依法逐级走访规定,进一步开展越级访专项治理活动,继续打好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重点人员矛盾化解攻坚战,确保2021年到保赴昆进京到非接待场所上访和越级访明显下降。

4.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建立健全到保赴昆进京劝返工作机制,经费、人员、通讯、交通保障到位;依法处置到非接待场所上访行为和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全年不发生越级到保赴昆进京集体访、到非接待场所上访,不发生信访宣传和因信访问题引发舆论负面炒作情况。

5.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三率”。高度重视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补齐信访基础业务短板,定期分析研究信访“三率”水平,确保信访事项受理率、及时受理率、办结率、按期办结率分别达100%和群众参评率、满意率分别达95%以上。

5.提高信访业务水平。落实规范办理程序,实现信访事项受理、转送交办、办理、送达、录入等工作规范化办理;完善网上信访工作,健全群众来信来电网上流转机制,扩大信访信息系统应用范围,实现信访信息全录入、业务全流转、数据全生成、办理全公开,所有信访事项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规范完善信访工作台帐,加强档案管理,注重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7.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2.38万元,下降6.52%,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11月退休1人,2020年预算财政供养人员13人,2021年预算财政供养人员12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7.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7.4万元(本级财力177.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2.38万元,下降6.52%,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11月退休1人,2020年预算财政供养人员13人,2021年预算财政供养人员12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7.4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7.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4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2.38万元,下降6.52%,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11月退休1人,2020年预算财政供养人员13人,2021年预算财政供养人员12人;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所以无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308信访事务支出141.5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信访局干部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公车改革补贴、办公费、工会经费。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8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信访局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0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大病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9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基本工资49.4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部职工基本工资。

2.30102津贴补贴70.4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部职工津贴补贴。

3.30103奖金4.1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部职工奖金。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8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负责部分)。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0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大病保险。

6.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9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8.30201办公费2.6万元,主要用于订购报刊、购买办公用品。

9.30217公务接待费0.4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公务接待。

10.30228工会经费2.48万元,主要用于工会各项活动支出。

11.30239其他交通费用11.7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公车补贴。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信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4万元,较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信访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信访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万元,较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次,共计接待37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信访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变化原因为昌宁县信访局没有配备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信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3万元,比去年减少7.69%,主要因为:2019年11月退休1人,2020年预算财政供养人员13人,2021年预算财政供养人员12人,预算经费减少1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昌宁县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