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33025015263970T/20261013-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民宗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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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五措并举”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地见效

2026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昌宁县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把贯彻实施法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推动法条转化为基层实践,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一是分众浸润,织密法治宣教“传播网”。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将法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培训必学内容,落实县委常委带头学、人大政协示范学、县直部门和乡镇分层学。由县委统战部牵头组织全县专题培训,编制融入昌宁本土实践案例的普法简明读本,推动机关、企业、学校、宗教活动场所学习全覆盖。紧扣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开展干部集体宣誓、普法读本发放、主题书画展等活动,纵深推进普法“十进”。整合“一根丝”宣讲团等力量,组建“理论专家+本土教育工作者+基层先进典型”宣讲队伍,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火塘会、院坝协商会开展乡土化宣讲,线上开设专题专栏,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

二是依法创建,打造互嵌共建“样板地”。将普法履职纳入年度统一战线考核指标,以法律条文为标尺细化示范单位、示范村寨建设标准,重点培育法治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立足“一心三线”示范带,用好“六共”实践载体,扎实推进“和和美美一家人”互嵌式社区建设。发挥柯街镇华侨社区示范辐射作用,推动创建由扩面增量向提质增效转变。将维护民族团结内容融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社区建设与公共治理。

三是网格兜底,筑牢和睦共处“安全线”。构建县、乡、村、组四级联动的民族纠纷多元化解体系,选聘各民族基层调解员3000余名,实现村组调解力量、民族群体全覆盖。常态化组织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人民陪审员业务轮训,把民族事务纳入网格化管理,健全涉民族因素矛盾常态化排查调处机制,依托网格员日常走访同步落实诉求收集、普法宣传、隐患排查,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四是产业赋能,夯实共同富裕“压舱石”。将法定要求融入乡村振兴、茶产业升级、特色民族产业培育全过程,落实“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整合5600万元涉农资金实施示范项目27个,推动茶叶、核桃、果蔬、中药材等特色产业互嵌发展。全县31.5万亩生态茶园带动18.62万各族群众人均增收2300元,“昌宁红茶”品牌价值达85.69亿元。柯街镇、卡斯镇、湾甸乡发展冬早蔬菜订单农业,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共富格局。

五是以文润心,构筑共有精神“新家园”。对照法律“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专章要求,在法治框架下保护传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常态化组织书画展览、故事分享、文体联谊等群众性文化活动。依托泼水节、火把节等举办民俗展演,把法治宣传、非遗展示嵌入节庆现场。借助“四季村晚”、送戏下乡等载体,把民族团结故事编排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推动“四个与共”理念走深走实,不断增强各族群众“五个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