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3970T/20230731-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宗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3-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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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统镇:“四强”模式共绘民族团结和美画卷
“强”党的领导,构建“常态化”保障机制。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民族工作纳入党委会、政府办公会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与全镇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政班子成员、各村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2次专题会议,周密安排部署,健全完善包片包村包组机制、压实镇村组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形成了镇村组干部齐抓共管、广大村民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强”思想引领,构建“大众化”创建氛围。持续打造民族团结宣传阵地,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活动。依托“板凳会”“院落会”“炕头会”等载体,宣传宣讲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10余场次;利用“鹭乡勐统”微信公众号开设“民族团结一家亲”专栏,推送民族政策、民生政策、乡风文明等领域宣传信息20余条;结合传统节日、主题党日活动,举办文艺节目汇演等特色活动10余场次,构筑了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强”为民服务,构建“宜居型”乡村环境。坚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入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中,努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乡村振兴双融双促。根据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大力实施“百十万千”增收工程,鼓励动员少数民族家庭发展特色种养殖、林果采摘等优势产业;坚持开展“劳务增收”行动,对接企业、社会组织为各族群众扩宽就业渠道;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为各族高龄老人、困难家庭提供健康义诊、帮扶救困等服务;持续深入开展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积极动员少数民族家庭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户创建活动,全面建设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强”权益保障,构建“一家亲”和谐关系。坚持把民族事务治理纳入乡村共建共治共享范畴,建立志愿服务队、矛盾纠纷调解室、协商议事会等服务平台,开展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暖心、一把椅子相近、一杯茶水润心、一次说清告知、一声祝福相送的“六个一”心连心活动,在技能培训、文化活动、矛盾调解、党员教育等方面为各族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引导各民族在生活上相互往来、习俗上相互尊重、文化上相互学习、困难上相互帮助、特殊问题上相互包容,切实增强了各族群众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