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3970T/20230710-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宗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3-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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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6个集体和10名个人荣获保山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
6月19日,保山市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暨民族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对40个模范集体和60名模范个人进行表彰,部分模范集体代表作交流发言,其中,包括昌宁县的6个模范集体和10名个人。
近年来,昌宁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着力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着力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着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从内涵、形式、方法等环节入手,全面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耈街乡等104个单位先后创建为省、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22年昌宁县被命名为第四批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据了解,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进行表彰和奖励,是国家表彰奖励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民族工作领域最高表彰,旨在树立和宣传民族工作战线的先进典型,不断巩固和发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一般每五年评选表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