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3970T-/2023-042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宗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3-04-20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拟推荐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公示
经报保山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现将拟推荐保山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6个和模范个人10名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1日至4月26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实名向昌宁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0875)—7120926
电子邮箱:cnxcmb@163.com 邮编:678100
地 址:昌宁县田园镇龙井社区南门街8号
昌宁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保山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初审推荐名单(6个)
1.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
2.中共昌宁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3.昌宁县田园派出所
4.昌宁县中医医院
5.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
6.昌宁县柯街镇华侨社区居民委员会
保山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初审推荐名单(10名)
1.张加全 昌宁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2.罗万美(女,苗族) 中共昌宁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台办主任
3.杨婕(女) 中共昌宁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委网信办主任
4.字竟春(彝族) 昌宁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5.车志伟 昌宁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6.禹志坤 昌宁县民政局副局长
7.木 强 (回族)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
8.李函霓(女)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9.李仲华 昌宁县田园镇党委书记
10.杨 月(女) 昌宁县柯街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