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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3970T-/2020-120901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民宗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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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民族宗教政策、法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

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对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

(2)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

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3)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

(4)负责拟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负责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监督管理;参与协调民族地区教、科、文、卫等相关工作。

(5)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6)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法规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破坏活动,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帮助民族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

(7) 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2.机构情况

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设综合办公室、宗教股两个科室。

3.人员情况

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有编制7名,领导职数3名: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实有在职人数7名,其中:正科及主任科员4名,副科及副主任科员3名。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且得到有效执行;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使用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收入年初预算安排110.97万元,比上年减少225.32万元,减67.01%;年初预算支出163.37万元,比上年减少172.92万元,减51.42%;减少主要原因为规范地方津贴补贴,上级转款减少。年度执行中调整为163.37万元,调整原因为规范政府奖励性绩效,上级转款减少。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执行为110.97万元,比上年减少225.32万元,减67.01%;支出预算执行为163.37万元,比上年减少172.92万元,减51.42%,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调整原因为规范政府奖励性绩效,上级转款减少。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9年初预算收入110.97万元、决算收入为163.37万元,差异为52.40万元,差异率为47.22%。差异原因分析:差异较大的原因为规范政府奖励性绩效,上级转款减少。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63.3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财政拨款支出163.3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工资福利支出99.6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2.29万元,津贴补贴42.23万元,奖金14.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1万元,其中:办公费1.38万元,电费0.1万元,邮电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37万元,劳务费4.92万元,工会经费1.45万元,其他交通费6.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5万元。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10.97万元,支出为16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37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2019年单位结转结余资金为9.31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在原有相对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适时地、针对性的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增补,制度的建立更为完善。2.重视制度的学习和宣讲工作,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极大强化了机关厉行节约管理意识。3.建立了经费支出定期汇报和公示机制,经费支出的公开透明性得到提高。除按照财政要求对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进行例行公示外,根据经费支出情况,定期进行经费支出财务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和绩效评价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对经费支出的管理状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使各项经费管理和监督发挥了较好的作用。4.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5.加强了会计核算工作。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对财务管理软件进行优化升级,对相关科目的设置进行了补充和调整,提高了财务核算质量。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决策部署,勤俭办事、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保证工作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增强单位资金使用的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

(二)自评指标体系

制定和完善了昌宁县民宗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详细情况见附件。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情况。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梳理了所实施的项目基本情况。2.组织实施情况。县民宗局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近期组织了专门人员对所有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查,与有关乡镇相关人员取得联系,了解项目实施、资金使用、项目效益等情况。并抽调部分项目进行现场察看后,进行了项目的实施情况分析。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按照三级绩效指标评价分析,民宗局2019年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19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2019年度民宗局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94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各相关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自评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全局绩效评价工作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绩效评价,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定期汇总存量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使用进度,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并对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加强督促跟踪问效。单位领导和业务科室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项目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