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3970T/20240408-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宗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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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对我县的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向县委提出意见、建议,协调我县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工作。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
(3)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相关部门领导职务的工作。
(5)调查、研究和反映我县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调查、研究我县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
(7)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全县开展对台经贸工作和两岸人员往来、学术交流,协调处理涉台突出性问题和重大事件,负责我县的对台宣传和涉台教育工作。
(8)完成中共保山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面筑牢统一战线思想政治基础。认真学习贯彻各级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压实统一战线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基层统战工作网格体系。
2.扎实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储备和教育培训力度。加大联谊交友力度。加大选拔任用力度。
3.切实维护民族宗教和谐稳定。加快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步伐。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睦。
4.服务非公经济“两个健康”发展。一是全面加强组织建设。二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
5.持续巩固港澳台和海外爱国力量。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认真做好联系服务。持续关爱抗战老兵。
6.不断提升统战信息调研工作成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信息宣传工作成果丰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台务工作股、联络股、侨务工作股、民族工作股、宗教工作股6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为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669,373.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69,373.9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20,900.50元,增长12.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0,900.50元,增长12.96%,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机构合并,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人、财、物全部合并至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771,592.51元。其中:基本支出3,305,959.50元,占总支出的87.65%;项目支出465,633.01元,占总支出的12.3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2,470.34元,增长3.3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13,537.62元,增长18.39%,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机构合并,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人、财、物全部合并至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项目支出减少391,067.28元,下降45.65%,下降的主要原因为主要是政府财政困难压缩项目支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05,959.5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35,207.64元,占基本支出的91.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0,751.86元,占基本支出的8.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5,633.0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项目开支465,633.01元(其中:统战事务461,583.0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9,373.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9%。与上年相比增加20,251.73元,增长0.55%,主要原因是2022年补缴上年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31,291.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6%。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2,776.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4%。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5,305.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42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42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9.8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42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42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2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5%,主要原因为接待次数减少。
(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572.00元,下降8.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572.00元,下降32.4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其原因为2022年退休2人。公务接9批次,82人。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和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等情况。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22年均无会议费。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22年均无培训费支出。
(4)无其他对部门(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
(5)无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接待人次82人。主要用于慰问老兵接待工作、开展民族宗教、创民工作、统战工作。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和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等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0,751.86元,比上年减少18,473.33元,下降6.39%,主要原因分析:相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1,995.86元,电费2,000.00元,公务接待费7,428.00元,劳务费15,600.00元,工会经费15,32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64,4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资产总额654,057.68元,其中,流动资产50,659.00元,固定资产598,398.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8,407.7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5,626.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61.8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361.8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34.1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14%。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213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