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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3970T-/2023-0106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民宗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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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21301000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对我县的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向县委提出意见、建议,协调我县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工作。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

(3)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相关部门领导职务的工作。

(5)调查、研究和反映我县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调查、研究我县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

(7)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全县开展对台经贸工作和两岸人员往来、学术交流,协调处理涉台突出性问题和重大事件,负责我县的对台宣传和涉台教育工作。

(8)完成中共保山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筑牢统一战线思想政治基础。认真学习贯彻各级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压实统一战线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基层统战工作网格体系。

2.扎实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储备和教育培训力度。加大联谊交友力度。加大选拔任用力度。

3.切实维护民族宗教和谐稳定。加快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步伐。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睦。

4.服务非公经济“两个健康”发展。一是全面加强组织建设。二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

5.持续巩固港澳台和海外爱国力量。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认真做好联系服务。持续关爱抗战老兵。

6.不断提升统战信息调研工作成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信息宣传工作成果丰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收入合计3248473.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48473.4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725546.60元,增长110.0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5月份机构调整,县民宗局合并县委统战部,增加在职在编8人,办公经费变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649122.17元。其中:基本支出2792421.88元,占总支出的76.52%;项目支出856,700.29元,占总支出的23.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119740.10元,增长140.0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5月份机构调整,县民宗局合并县委统战部,增加在职在编8人,办公经费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92421.8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14223.8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5月份机构调整,县民宗局合并县委统战部,增加在职在编8人,办公经费变动。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03196.69元,占基本支出的89.64%。办公费18709.66元、印刷费600.00元、电费1565.29元、邮电费2809.86元、差旅费3850.00元、维修(护)费1863.14元、会议费440.00元、公务接待费11000.00元、劳务费292.36元、工会费33594.8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845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89225.19元,占基本支出的11.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6700.2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5516.21元,增长466.66%,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5月份机构调整,县民宗局合并县委统战部,项目增加,增加经费:1、民族事务经费465306.53元:其中民族工作培训费82960.08元、其他民族事务工作及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落实材料382346.45元;2、统战事务经费82700.00元:其中民族工作材料32700.00元、其他民族事务工作及统一战线工作宣传培训50000.00元;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经费28693.76元:其中就业补助28693.76元;4、农林水支出经费280000.00元:农业农村支出经费补助280000.00元。所有项目开展进度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9122.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119740.05元,增长138.0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5月份机构调整,县民宗局合并县委统战部,增加在职在编8人,办公经费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92421.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894724.00元、津贴补贴988683.00元、奖金24875.00元、基本养老保险97133.12元、职业年金缴费36717.1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9079.2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0357.1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8.4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1109.60元,人员经费合计2503196.69元,占基本支出的88.45%;办公费18709.66元、印刷费600.00元、电费1565.29元、邮电费2809.86元、差旅费3850.00元、维修(护)费1863.14元、会议费440.00元、公务接待费11000.00元、劳务费292.36元、工会费33594.8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845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89,225.19元,占基本支出的11.55%。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6553.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9%。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97133.12元、就业补助28693.76元、抚恤224009.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9436.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2%。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9079.2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0357.1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1000.00元,支出决算为41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3000.00元主要原因:2021年5月份机构调整,县民宗局合并县委统战部,增加民宗局年初预算3000.00元公务接待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000.00元,增长3.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25.43元,增长2.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992.00元,增长27.2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5月份机构调整,县民宗局合并到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下乡较多,公务用车增加725.43元;增加了民宗局年初预算3000.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县民宗局接待费3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占73.17%;公务接待费支出11000.00元,占26.83%。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225.1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3449.86元,增长53.86,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5月份机构调整,县民宗局合并县委统战部,增加在职在编8人,办公经费变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03196.69元,占基本支出的89.64%。办公费18709.66元、印刷费600.00元、电费1565.29元、邮电费2809.86元、差旅费3850.00元、维修(护)费1863.14元、会议费440.00元、公务接待费11000.00元、劳务费292.36元、工会费33594.8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845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89225.19元,占基本支出的11.55%。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资产总额395649.90元,其中,流动资产152877.61元,固定资产407921.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0860.7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35134.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95649.90

152877.61

242772.29

0

164400.00

0

76332.29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0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GK11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GK12-1表至GK12-4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情况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2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