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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3970T-/2022-0206007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民宗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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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县民宗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县民宗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对我县的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向县委和市委统战部反映我县统一战线的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全县统战政策的执行情况,协调我县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中央、省、市委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为县委民主党派人士进行民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县委委托,向民主党派人士通报县委的精神;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3.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和宗教团体及其代表人物,了解情况,协调关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我县在港、澳、台及海外同乡会、有关社团和代表人士。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人大、政府、政协及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县党外人士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负责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协助管理乡镇统战干部。

6.调查、研究和反映我县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服务、教育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调查研究我县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

8.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9.负责管理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1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内设办公室、中共昌宁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联络股、侨务工作股、民族工作股、宗教工作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统战工作责任全面压实。一是科学统筹谋划。二是强化组织保障。三是加强督查指导。

2.代表人士工作得到加强。一是代表人士队伍力量不断壮大。二是联谊交友活动扎实开展。三是选拔任用更加科学规范。

3.非公经济统战工作不断抓实。一是突出政治引领,组织建设全面加强。二是围绕“两个健康”,有序开展教育活动。三是加强协调指导,工商联服务成效更加明显。

4.调研和信息宣传工作稳步提升。一是调研力度加大。二是信息和宣传工作成果丰硕。

5.各项工作整体推进,自身建设得到加强。一是深入推进学习教育,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二是严守纪律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是服务大局,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77.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2.3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5.29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243.97万元,增长182.54%,增加的主要原因:机构合并,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人、财、物全部合并至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7.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7.6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7.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增加243.97万元,增长182.54%,增加的主要原因:机构合并,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人、财、物全部合并至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7.6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7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43.9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机构合并,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人、财、物全部合并至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 一般公共支出289.57万元(其中:20123民族事务1.30万元、20134统战事务288.27万元)。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74万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4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34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00万元)。

3.210卫生健康支出27.03万元(其中: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7.05万元、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9.98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98.33万元,项目支出79.2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62.10万元(包含30101基本工资78.80万元,30102津贴补贴104.25万元,30103奖金6.57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30.34万元,3109职业年金缴费15.00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85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98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23万元(主要包含:30201办公费3.20万元,30206电费0.20万元,30211差旅费0.3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80万元,30228工会经费3.79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30239其它交通费用18.12万元,30226劳务费4.92万元,30305生活补助1.30万元,30307医疗费补助0.20万元)。项目经费79.29万元(30201办公经费:昌宁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工作经费15.29万元、“红色联合”大统战品牌创建工作经费5.00万元、昌宁县宗教工作专项经费2.00万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50.00万元、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补助经费3.00万元、侨务工作办公费补助经费2.00万元、全县统战工作会暨统战对象培训补助经费2.0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公共服务,主要用于统战业务工作。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80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与上年持平原因:2022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与上年持平的原因:2022年预算公务接待人次与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持平的原因:一是2021年和2022年均未计划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均为0.00万元。二是2022年实有车辆1辆,与2021年对比无变化,按照3.00万元/辆的经费预算合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已在2022年部门预算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中公开。(具体详见附件1)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77.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3.97万元,增长182.54%,增加的主要原因:机构合并,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人、财、物全部合并至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1.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保办发〔2019〕6号)和《关于印发保山市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办发〔2020〕27号)。

2.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办发〔2020〕68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围绕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按照《保山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保山市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实施方案》要求,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为抓手,开展自下而上示范单位创建,各乡镇和县级“九进”牵头单位要创建一批工作扎实、体制机制健全、各族群众公认、示范作用明显的县级示范单位,并积极向上级推荐。确保通过市级、省级和国家民委的逐级验收,成功将昌宁县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五、项目实施内容

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为抓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覆盖、常态化。

(一)进机关。主要是进入各级党政机关。以建设“效能机关、服务机关、和谐机关”为载体,重政策促落实,深入开展“访民情、聚民心、惠民生、做表率”活动,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

(二)进乡镇。以实施“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为载体,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

(三)进村(社区)。以“交往交流交融”为载体,通过搭建“民族事务服务中心”、“民族之家”等服务平台,重服务促交融,深入开展“新服务、新风尚、新生活”活动,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

(四)进企业。以“调结构、促发展、做贡献”为载体,深入开展“企业参与民族地区经济建设、企业为民族地区引资引智、企业吸纳少数民族劳动力就业、企业参与光彩事业和脱贫攻坚”活动,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企业”。

(五)进学校。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决策部署,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法律法规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使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三个离不开”思想、“五个认同”和“五个维护”意识深深扎根于各族青少年心中,使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成为维护民族团结的基石,学校成为民族团结教育的主阵地。以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学校”、“民族特色文化校园”、“文明学校”等为载体,重思想锻炼、信念培养、操守培育,在全县中小学校(含职校)持续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学校活动,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

(六)进宗教活动场所。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为载体,深入开展“五进”活动,重引导促适应,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寺观教堂”。


(七)进军(警)营。深入开展“结对子、交朋友、抓宣传、促帮扶”活动,以“军(警)民一家亲”、增进“鱼水情”等为载体促进民族团结,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军(警)营”。

(八)进医院。深入贯彻和落实好新时代党的卫生和健康工作方针,积极履行社会职责,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医院”活动,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医院”。

(九)进景区。促进民族文化与旅游业深度融合发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活动,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景区”。

六、资金安排情况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5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为抓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覆盖、常态化。支出经费50.00万元。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为围绕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按照《保山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保山市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实施方案》要求,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为抓手,开展自下而上示范单位创建,各乡镇和县级“九进”牵头单位要创建一批工作扎实、体制机制健全、各族群众公认、示范作用明显的县级示范单位,并积极向上级推荐。确保通过市级、省级和国家民委的逐级验收,成功将昌宁县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部门预算表



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县民宗局)
单位:万元
收        入支        出
项      目2022年预算数项目(按功能分类)2022年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2.33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8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单位资金15.29五、教育支出
(一)事业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三)上级补助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74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九、卫生健康支出27.03
(五)其他收入15.29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二、预备费


二十三、其他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377.62本年支出合计377.62
上年结转结余
年终结转结余
收  入  总  计377.62支 出 总 计377.62




附件:1.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2022年部门预算表

2.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