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3970T-/2020-120901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宗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0-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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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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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 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对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
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
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
负责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负责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监督管理;参与协调民族地区教、科、文、卫等相关工作。
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破坏活动,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帮助民族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
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指导乡、村民族宗教工作。
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设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和民族宗教股。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做好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和存查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全局办文、办会、后勤管理等工作;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及干部人事等工作。
民族宗教股:研究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拟订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指导乡镇开展民族宗教工作;负责公民族成份管理、民族成份变更审核和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有关工作;负责申报、实施、检查项目资金,管理民族宗教工作经费;负责单位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承办民族文化、民族体育活动;负责保护民族宗教文化;参与协调民族教育、科技、卫生等工作。
负责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的审核、审批和备案工作;负责组织涉及宗教政策问题的书刊及音像制品的审核;承担行政复议工作;承担民族团结、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相关工作;负责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问题;负责制定民族宗教预警、应急预案;参与调处民族宗教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信访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周边宗教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紧紧围绕“把昌宁建设成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总目标,围绕“十大示范”建设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任务的落实,促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2020年计划实施民族发展项目6个以上,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民族发展资金投入不少于800万元。抓实规划。择优选择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立足于早,立足于实,精心编制示范点建设规划,坚持高标准建设、高速度推进、高质量建设、高效益建成。抓好整合。围绕项目实施,明确各级各部门整合资金任务,定期检查,定期协调,合力攻坚、建成精品。抓严管理。遵守群众受益原则,集中解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利益问题,扶持到村到户,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检查跟着监管走”,进一步加强项目跟踪检查和绩效评估。
全力抓实以创新为主的社会治理。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确保民族团结和谐,社会稳定。抓好宗教事务管理,着力维护宗教和谐。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4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3.92万元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9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2.95万元,增长2.59%,增加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行政工资晋级进档,人员工资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3.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3.92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92万元(本级财力113.92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收入增加2.95万元,增长2.59%,增加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行政工资晋级进档,人员工资支出增加。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5万元,增长2.59%,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行政工资晋级进档,人员工资支出增加。其中本年收入收入增加2.95万元,增长2.59%,增加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行政工资晋级进档,人员工资支出增加;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95万元,增长2.59%,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行政工资晋级进档,人员工资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3.9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92万元,项目支出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12301行政运行76.25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18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76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05万元。2012301行政运行15.6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3.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50101工资奖金津补贴76.25万元:基本工资32.38万元、津贴补贴41.09元、年终一次性奖2.69万元。50102社会保障缴费22.08万元:养老保险(单位部分)12.19万元、工伤保险0.08万元、大病保险0.1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6.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05万元。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遗属补助):1.17万元。50201办公经费8.82万元:办公费1.00万元、工会经费1.52万元、公车改革补贴6.3万元。50203培训费0.4万元。50206公务接待费0.35元。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临时工)4.92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3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0.02万元,同比下降 5.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
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0.35元,比上年预算减 0.0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45人次。同比下降 5.71%。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0年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民宗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7万元,比上年预算6.67万元减3.4万元,同比下降103.98%,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办公经费减少,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本单位2020年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