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3970T-/2022-0526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宗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5-26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民族文化项目的通知
卡斯镇人民政府、更戛乡人民政府:
根据保山市2022年度民族文化项目任务安排和《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省政府惠民实事工程任务的通知》精神,为切实抓好2022年10件惠民实事的落实,高质高效完成我县民族文化项目建设,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实施民族文化项目2个,包括卡斯镇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收集与展览室提升项目1个、更戛乡苗族傈僳族布朗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项目1个。
二、时间及工作进度安排
(一)落实资金。2022年民族文化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已由保山市民宗局下达到我县,县民宗局将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协调财政部门按计划下拨资金,其中,卡斯镇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收集与展览室提升项目10万元,更戛乡苗族傈僳族布朗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项目15万元。资金下拨后请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档案规范完整,确保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安全和高效。
(二)项目启动(2022年5月30日)。项目单位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分析项目建设存在的困难,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充实完善项目规划,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形成工作倒逼机制。
(三)项目实施(2022年10月30日)。按项目申报表内容,结合补助的资金和乡镇实际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坚持将“惠民”作为根本方向,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出发点,以繁荣发展民族文化、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落脚点,以文化扶贫、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等方针战略为结合点,切实提升工程惠民的质量和范围。要全力以赴抓好项目实施绩效,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资金执行等各项工作,对每个项目制定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绩效目标和实施计划,真正将各项惠民政策落细落小落实,确保所有项目在2022年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
(四)检查验收(2022年11月30日)。县民宗局将随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项目乡镇要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实施台账,配合做好省政府、市政府专项督查和省、市民族宗教部门实地抽查等相关检查工作,以上2个项目必须在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项目乡镇要从加强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和服务“三农”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省、市、县将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双百”工程项目作为惠民实事的重要意义,它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务必要高度重视,把精心组织实施好该工程作为2022年度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本着为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该工程按时按质按量顺利完成。
(二)抓好落实,及时上报工作情况。项目乡镇要根据省、市、县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组织开展工程项目的项目执行方案(包括项目预期目标和效益、前期基础、实施步骤和进步安排、管理及相关保障措施)制定和绩效目标表(附件2)填报工作,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业务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名单于2022年5月5日前报县民宗局。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自5月起,每月15日之前,逐月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附件3);并于9月15日、11月25日前将前3季度和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含工作总结和项目进展情况表)报县民宗局。
2.项目绩效目标表
3.2022年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及“双百”工程项目进展情况逐月报送表
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