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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316C-/2021-0125001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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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昌宁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落实方案>的通知》(云税办发〔2020〕85号)《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昌政办发〔2020〕51号)等文件精神,紧扣重点任务清单,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持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昌宁县税务局通过省、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及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税收相关政策文件、涉税信息,2020年共发布信息7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昌宁县税务局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昌宁县税务局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对政务信息审核与发布、公开属性的认定、公开权限、政府信息公开协调、保密审查等工作进行了细化,明确了主体责任,进一步理顺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应公开尽公开。

(四)监督保障

昌宁县税务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20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同时,对门户网站平台加强日常监测,并及时回复网民留言、处理异常情况、解决发现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平台及有关监督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8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0

12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9883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学习各项规章制度主动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需加强。三是舆情防范的意识还需深化。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二是强化培训。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组织业务人员向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学习,汲取先进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等,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健全制度。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政务公开的规范运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档次和水平。四是强化审核。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紧扣依法治税推进用权公开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昌宁县税务局立足实际,通过省、市局门户网站及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纳税人、缴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让人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二)紧扣“六稳”“六保”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回应

一是全力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出台重要政策文件时,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政策解读全面介绍政策背景、目标任务、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全方位、通俗化解读。文件执行过程中,密切跟踪舆情,主动引导舆论,持续做好解读回应。

二是积极回应舆论关切工作。认真研判处理涉及的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借助媒体、网络等渠道及时准确回应舆论关切。对出现的疑虑或误解,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缓解情绪,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蔓延。

(三)紧扣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税费服务公开

深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及时公布《办税服务指南》及操作流程,提升办税缴费效率;通过短信、微信及网站、新媒体等渠道让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办税缴费新举措,引导纳税人缴费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提升办税缴费效率;积极引导上门的纳税人和缴费人在自助办税服务区进行网上办税费、自助终端办税费;认真落实“好差评”制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四)紧扣执行《条例》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加强领导,统筹部署。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开展。二是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明确了各税务分局、局内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五)紧扣责任落实持续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

一是严格规范政务信息发布工作。严格信息内容发布审核,加强网站日常维护管理,定期更新所属栏目。二是重点推进政务新媒体融合工作。积极响应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与政务新媒体的互联互通、协调联动,充分运用新媒体资源发布政务信息,全面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整体水平,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严格执行信息审查制度。政务信息发布前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对拟公开的信息事先进行沟通确认,防止公开信息失真、失实、失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安全有序进行。

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

2021年1月15日